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內政部本周將端出讓民眾「租得起、住得起、買得起」的住宅政策,專家學者表示,雖然還沒看到政策具體內容,但「買得起」政策大可不必,因為效果恐不大,且有公平性問題,還是專注在「租得起與住得起」就好。
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表示,在房價面臨下修之際,還推「買得起」的政策並不恰當,一方面會讓人以為政府在「護房價」,另一方面鼓勵年輕人為了一點點的補助而去買房,不僅杯水車薪,也是陷人於不義,看起來都是短期的選舉政策。
他指出,像是之前提出的使用權住宅政策,因為社會住宅興建數量嚴重不足,將會排擠原有的社宅資源,資源分配並不公平;而且使用權住宅比原本出租社宅的補貼年限更長更多,理論上要比社宅對象更弱勢才是;可是使用權住宅卻提供給經濟能力高於社宅租戶、但又買不起一般住宅的民眾,如此將更加扭曲原本住宅政策目標。
張金鶚說,面對租屋黑市與高房價,政府應該在「住得起與租得起」的政策上好好下功夫,在非常有限的公地及補貼資源下,應先加強落實社會住宅,才符合公平與效率。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說,政府針對年輕人,提出多元兼顧不同需求的住宅政策,樂觀其成,但還不清楚政策內容;如果採公積金制,台灣因土地飆漲、超級昂貴,若在台北市想買一戶兩千萬元的房子,年輕人要存多久?假設一年存廿幾萬元,也要八十年到一百年,只有中南部或房價基期低的地方才有可能推。
他說,像是近期提出的使用權住宅,其對象是租得起但買不起的民眾,但其實政府早先也提過「現代住宅」、「未來宅」,這些「類購屋政策」的邏輯都有點相似,但效果都不大、事倍功半。而站在民團立場,建議政府還是應從抑制高房價著手,鼓勵興建更多的社會住宅,及推動弱勢更需要的可負擔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