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為了避免「不教而殺」,7月起勞基法一例一休檢查採取「先輔導再勞檢」,第一波已經輔導八個行業,8月起檢查。為了企業不認帳,負責勞檢的職業安全署特別針對四種態樣如企業拒絕擬訂標準作業程序(SOP)處理原則,確保勞檢員已盡到輔導責任。
7月起勞基法一例一休檢查採取「先輔導再勞檢」。(圖/聯合新聞網)
職業安全署表示,一例一休爭議很大部分原因是企業對法令不熟,因此勞檢原則採先輔導再檢查。但過去經驗顯示,企業不一定信任勞檢員,例如擔心提供資料給勞檢員,會變成將來勞檢開罰證據等,甚至可能刻意迴避,如何執行輔導工作對勞檢員是一大考驗。
為確保勞檢員進廠輔導達到輔導告知責任,職安署針對四種企業樣態訂出SOP,一、企業完全拒絕勞檢員進廠,則勞檢員當場留置自主管理檢視表供企業參考,事後再發公文提醒;二、企業態度和緩,但拒絕提供任何公司清冊或員工出勤紀錄等資料,則勞檢員口頭告知勞基法相關規定,並留下自主管理檢視表供參;第三種則是資料只給部分,勞檢員針對其他未提供資料提出改善建議;第四種最合作的企業願意開誠布公提供資料與勞檢員討論。
職安署表示,勞檢目的不在開罰,而是協助企業達到法令規定,很多企業反映勞基法太複雜,不容易懂,此次才採先輔導再檢查。若錯失輔導機會,日後勞檢,因已經過輔導,若之後勞檢違規就沒有限期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