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現今房價不斷高漲,消費者都希望能以便宜的價格買到喜歡的房子,若想要出低價成交,必須要看屋主願不願意點頭。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Q你的A)》分享,最近在雲林斗六看上一間近500萬元的房子,議價時提出很低的價格,以為價錢太低不會成交,沒想到房仲竟然說服了賣方,也談好了簽約日期,令原PO驚訝大喊「不小心買到房了」!
網友買房殺價成功,但沒有為此感到開心。示意圖/取自photoAC
不過,原PO並沒有非常開心,因為成交價只相差50萬,認為是自己殺價開太低,屋主才會同意成交。許多網友也認同原PO說法,「你買貴了,不過也來不及了」、「開498,買450,屋主會覺得你太有誠意了!」、「會成交就是買貴了,不用懷疑」、「買貴了...」、「我是屋主也一定賣,跟買衣服一樣阿,標490,看客人殺價,殺450一定賣,殺400看老闆心情」。
也有人覺得,買到喜歡的房子最重要,「買到了就是有緣份」、「喜歡最重要!個人認為房子講究厝緣」、「其實如果不是投資,自己喜歡的價格買到喜歡的房子,何嘗不是件好事呢?」、「房子該你的就是你的,斗六房價很貴,你賺到了」、「自己喜歡最重要,出價太低也會像我買不到」。
房產專家張欣民曾表示,民眾議價可以試著用「調出謄本」及「掐頭去尾」的方法,與屋主談到理想價格。
「調出謄本」,從他項權利部裡知道房子設定的金額是多少,反推屋主當初買的價格,民眾在殺價時,可以用此依據議價。
「掐頭去尾」,房子單價及總價,一般屋主對總價比較有感覺,所以民眾要從單價開始殺價。例如:一間房子單價28萬,民眾可以狠狠砍3萬,屋主對於單價砍3萬比較沒感覺,反推成總價後,再把零頭扣掉,也就是所謂的掐頭去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