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許素惠/雲林報導
全國各地數以千計、甚至萬計的大小廟宇,泰半非法建於農業用地上,雲林縣府爭取除偏遠及離島地區外,嚴重地層下陷區農地變更亦可免繳回饋金;縣內包括麥寮、台西、四湖、口湖與水林等5鄉鎮,將由縣府個案審查,希望對寺廟合法化及地方發展有幫助。
農田中座落大大小小的寺廟,尤其沿海地區更是三五步便有一座,被視為農村文化的一部分,不少更深具年代,但因未遵循土地分區使用規定,始終無法取得合法,加上土地變更需繳交回饋金,動輒1、200萬,甚至更多,令許多宮廟卻步。
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嚴重,不少宮廟為防淹水,地基加高許多。(許素惠攝)
許多寺廟蓋在農地上,若要變更地目申請合法化,需繳交回饋金,雲林縣爭取嚴重地層下陷區免繳回饋金。(許素惠攝)

雲縣府爭取 農委會同意
縣府積極輔導依規定取得合法寺廟登記,經研究法令尋求解套;鑑於農業相關法規規定,農業用地的變更,視其事業性質應繳交回饋金,特定農業區繳交公告現值70%,一般農業區繳交50%;農委會曾函文指出,該會公告的偏遠及離島地區得免繳交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
不過,縣府研議後發現,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得免繳者,除興辦的建設與設施位於農委會所公告的偏遠、離島地區外,如位於經濟部公告的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亦符合免繳條件。
369間違規 將依個案審查
在縣府力爭下,農委會也同意,並函釋在2017年8月30日經濟部尚未公告廢止為嚴重地層下陷區以前,即提出申請在案者,由縣府就個案情況審查,得以免繳回饋金。
縣民政處長程源宏指出,全縣共有798間廟宇,其中369間都未合法登記,日後所有農地變更申請案,不限宗教用地變更,若符合規定條件,都可免收農地變更回饋金,俾加速寺廟合法化,亦有利相關建設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