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內政部預告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擬明定人行道原則不設置機車停車格。學者直言,長遠來看是好事,也是應要做的事;也有學者強調,應先清算機車格的供給數量,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否則恐會形成另一種違停亂象。
交通部說,目前僅是內政部修法預告,內政部後續會和相關部會討論;人本交通是交通部推動方向,如何在行人安全與機車使用上取得平衡,後續會再內政部討論。
學者:盤點機車格,配套防違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曾任台北市交通局長的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副教授羅孝賢說,過去在局長任內曾推過「機車退出騎樓」,當時叫「整頓人行道」,確實也造成機車族抱怨沒地方停車,甚至往巷子裡停,致居民罵到不行,最後則把部分路邊汽車格位改成機車格,另部分路邊停車格位改成汽機車共用,白天機車、晚間汽車使用,才解決爭議。
羅孝賢說,人行道本就不應停放機車,內政部修法是好事,否則機車在人行道衝來衝去很危險。羅孝賢也提醒要有相關配套,像是把部分路邊汽車格位改成機車格,汽機車共用停車格位等,另也要實際執行法定停獎空間釋出,多管齊下。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副召集人李克聰說,現在推人本交通,但機車停車在各都會區是很大的問題,如果退出騎樓又不能停人行道,最後可能變違停,一定要有配套,包括所有社區停車場、大廈地下室停車場要有相當機車格位,或是增設機車停車塔、停車場、路邊機車格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