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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先確認停車位產權 以免變成「一樓惡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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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王永貞/整理報導
 
惡鄰居百百款,半夜唱歌、吵架、在樓梯間堆雜物都算是小意思,但把一樓公共空間當成自家停車位的「惡鄰」,不僅顧人怨也易惹糾紛!專家指出,由於公共空間的停車位並無明確產權劃分,若買房前若未察明、傻傻以為自己買入的是「真正的車位」,到頭來損失的恐怕還是自己!
 
公共空間停車位產權不明,專家建議買房前得先問清楚,避免損失。(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公共空間停車位產權不明,專家建議買房前得先問清楚,避免損失。(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相信許多住公寓或國宅的人,都曾經遇過一樓住戶將其住家外面的公共空間,當成自家可使用的空間,住戶甚至將該空間當成自家停車位的案例屢見不鮮,若鄰居未持續出聲抗議,「習慣久了也會變自然」。
 
只是近來雙北市免費停車位越來越難找,為了省下每個月3千~6千元不等的停車位費用,住戶爭搶公共空間免費停車位的糾紛越來越多!常見住在一樓的住戶,以設置路障招數捍衛「自家停車位」,若有人將車子硬停在該停車位中,輪胎遭刺破、車子遭刮花是常見的事。
 
但住在一樓,並不代表家外的公共空間等於一樓住戶的免費停車位!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在〈非凡News金探號〉中表示,若一樓住戶以花盆、路障等佔車位,均涉及刑法竊佔行為,若遭人報警檢舉,可罰3600元。
 
而房產專家李季鴻則認為,因此類公共空間的停車位產權未有明確劃分,常見賣方在賣房時、將此種停車位視為「利多」拉抬售價,賣房之後,一旦換成新屋主入住,原住戶們的恐怖平衡可能失調,反將矛頭一致對準新住戶、要求其歸還公共空間的停車位。因此提醒買方在買房前,必須多留意此類停車位的產權,才可聰明買房、避免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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