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少子化在台灣越來越嚴重,無論是出於經濟因素還是追求生活品質,不少夫妻都寧可選擇當「頂客族」不生小孩,然而未來夫妻間若有一方先離世,另一半卻得面臨跟配偶的兄弟姊妹共分遺產局面,讓許多人擔心自己辛苦打拼一輩子的財產,最後卻不能完整保留給親密的另一半。
律師呂秋遠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沒有子女、父母過世,那麼其過世後遺產就是由兄弟姊妹繼承;如果有配偶,那就是配偶一半、兄弟姊妹一半。「配偶可以離婚,但是兄弟姊妹不合就是魔咒。他們可能在成年以後,就未曾問候,甚至有嫌隙,但是在死後,卻可以依法分配財產。血緣,是沒辦法斷絕的」。

不想讓彼此關係不佳的手足繼承遺產該如何解決?呂秋遠提出5種解方,最根本解決之道就是「生孩子,或是收養孩子」以及「活得比自己的兄弟姊妹還要久」,但他也坦言這些方式都相當冒險,「財產的總價值可能不一定養得起一個孩子,遺產給小孩,也不一定會比較甘願」,而繼承順位雖然只到手足,其子女無法代位繼承,但誰都無法掌握自己生命的長度。
透過法律則可以用「寫遺囑」、「生前移轉財產到配偶身上」,但呂秋遠指出,前者即使寫明財產由配偶全部繼承,但兄弟姊妹仍受到「特留分」保障,可以取得1/3遺產。後者雖然可以完整將遺產轉移給配偶也無須繳納贈與稅,但需防範一旦離婚,已贈與的財產就由配偶獨得,無法再行分配。
想要完全免除後顧之憂,呂秋遠建議採用「剝奪繼承權」,之所以抗拒由手足繼承遺產,大多都是因為關係不佳,呂秋遠表示,「想辦法把這個原因找出來,如果構成重大侮辱或虐待,可以在遺囑裡,把這些事情寫出來,直接依法剝奪繼承權,這時候,配偶就可以單獨繼承,不會有兄弟姊妹來繼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