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蔡政府推動風力發電四年計畫,將雙管齊下,離岸風場的籌設申請案將採平行審查方式,同步加速審查;陸域風場則尋找新場址,包括閒置工業區土地等,初步考慮兩塊,包括彰濱工業區崙尾東區及雲林工業區。
圖為苗栗縣苑裡鎮風力發電機(圖/翻攝自google map)
蔡政府力推再生能源,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是兩大主軸,行政院本周四(1日)院會將討論風電四年計畫,將透過陸域及離岸兩路徑,在國內推動風力發電及相關產業發展。
風電四年計畫設定目標,離岸及陸域裝置容量合計可達1,320MW(百萬瓦),帶動民間相關投資1,416億元。
在相關基礎建設及技術更加成熟後,預估2025年,裝置容量則可擴大到4,200MW,帶動相關投資6,100億元。知情官員表示,這是推估的目標值,但以目前離岸風電吸引大批國內外廠商投入情況來看,未來實際投入的裝置容量更大。
根據風電四年計畫,在陸域方面,官員表示,技術已相對成熟,但面對噪音等外界意見,未來需加強跟地方合作、溝通。除此,也將協調相關單位尋找陸域的場址,目前規劃閒置的工業區土地,初步考慮彰濱工業區崙尾東區及雲林工業區。
離岸方面,官員表示,前四年主要在完善基礎建設及設施,包括水下基座專用碼頭,及協調既有港口配合風機生產線所需的產業專區及施工等。因此,離岸風電的裝置容量,2020年前只有520MW,但在基礎設施弄好後,預估2025年裝置容量就可以大增至3,000MW。
軟體方面,包括漁業補償及回饋等,也須修改或訂定相關法規,官員表示,農委會去年底已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廠漁業補償基準,接著將訂定回饋相關辦法。
除此,對於離岸風電的籌設申請案,也將採取平行審查方式,加快速度。
官員表示,目前能源局核備的規劃案有22件,未來要申請籌設,須依相關法令備妥文件,包括環評、併聯審查意見書、漁業補償、海岸管理法等,未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步進行審查,不要一環扣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