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君碩/報導
大陸保障房類似台灣的國宅,是根據政策法規,由政府統一規畫、統籌,限定建造標準和價格,提供給特定人使用的住房。大致可分為提供稅收優惠政策銷售的「經濟適用房」、只租不售的「廉租房」,和申請條件和概念介於前兩項的「公共租賃房」。
北京經濟適用房。

與台灣的國宅不同,大陸保障房的廉租房只租不售,申請人除需具備當地戶籍,還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或最低收入家庭,鎖定「城市特困人口」,只收取象徵性的房租。曾有一家人在北京租過每月六十七元人民幣、面積卅五平方公尺的廉租房。
對房地產商而言,廉租房無利可圖,故反應冷淡,廉租房資金主要來自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房屋完工後交給地方的廉租房管理部門管理,有助穩定房價。今年起,大陸發改委規定,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併軌,併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大陸推動保障房,旨在保障民生,但也出現若干問題:部分保障性住房施工品管不嚴,成了安全隱憂;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仍不退出保障房,造成管理漏洞,加上而現行住房保障政策,以規範性而非法律文件發布,管控效用不大。
有些保障房離市中心較遠,生活不便,進而引發深層次的「居住隔離」社會問題,因財富水準、生活習慣等差異,導致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居住在不同層次社區中,產生隔離,甚至歧視對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