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雅慧/綜合報導
陸二線城市加大火力促樓市回溫。長沙市繼放寬落戶限制後,再頒發新政。據陸媒《長沙晚報》消息,長沙市住建局正式印發《關於推進長沙市租賃住房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盤活存量房的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稱《方案》)。《方案》鼓勵業主把存量房用作租賃房,且供作租賃住房後,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方案》表示,長沙市選擇長房集團、長沙建發集團作為試點企業,開展盤活存量房供作租賃住房試點。實施範圍為長沙市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報導指出,通過試點,既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又增加租賃住房供給,穩定住房租賃市場,促進職住平衡和房地產良性循環,力爭到2025年末籌集租賃住房不少於15萬套。
據陸媒《每日經濟新聞》報導,長沙過往購房政策是,在限購區域內已有1套住房的購房者,如果要想購買第二套房,需在首套房滿4年或網簽滿6年後才可購買。
長沙市的新政也引發正面評價。廣東省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在媒體群點評,長沙此次新政不僅滿足有房人群對住房再次配置的需求,同時還與房住不炒完美結合,避免了「住」和「防炒」二者之間的衝突。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通過《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長沙此次新政對準居民痛點,相關房源出租後,可以不統計為家庭住房套數,顯然是具有振奮和刺激效應的。換句話說,雖然本意可能不是放鬆購房政策,但客觀上也會帶有鬆綁的效應。類似「房子出租則可不認定家庭住房套數」的做法,值得整個行業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