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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天土地委託信義房屋銷售 消費者怨遭誤導買方身份導致低賣 信義:司法認定無責

#信義房屋 #店面
好房網News記者林志文/報導
 
今年初某晚,S 小姐和Y先生現身在專訪的地點不久,即開始陳述兩人親身經歷在2020年初起委託信義房屋銷售一塊與新板特區近在呎尺的沿路透天店面的慘痛歷程。這棟透天店面土地坪數有60.8坪,他們本來希望信義房屋牽線找建商來買,但信義房屋店長說建商覺得不划算,不可能買,並不斷以此理由游說二人降價,結果成交後偶然行經原址驚見「某某建設都更用地」的告示,上網查詢更發現當初買主竟是建商總經理身份,發現有異後找專業估價單位評估,報告顯示即使不把都更利益計算在內,這間透天店面當時的成交價就已經賣得比估價評估少了約2 千多萬元。
 
所提供的行情參考不足以讓客戶評估開價
 
2020年年初,Y先生家人想出售板橋區的透天店面,Y 先生找上親戚委託過的信義房屋柳姓店長處理。雖然這間透天物件就在大馬路邊,一旁就是五鐵共構板橋火車站所在的新板特區,地段價值不言可喻,但或許是因為物件稀少的緣故,簽訂委託銷售契約時,信義房屋提供的成交行情都是巷弄內的,甚至還拿跟該物件位置距離甚遠的透天厝行情來估價,成交行情都只有2、3千萬,不具參考價值。因這房子之前已在談都更,Y先生經思考之後,決定先開價1 億5 千萬委售,並建議信義房屋店長找建商來買。
 
信義房屋提供的成交行情資料。(圖/S小姐提供)
 
S小姐說 : 「一開始柳姓店長說有一組建商感興趣,但看完後覺得不划算,沒有出價意願。再一段期間過後,又說有另一位買家要買,口頭出價1 億元。」在柳姓店長安排下,Y先生2020年中與這位買家約在信義房屋洽談,但因買方最後出價1 億1 千1 百萬,和Y 先生心目中的底價相差太多,因此沒有談成。
 
店長一再否認買方為建商背景
 
據S小姐受訪時表示,兩天後,柳姓店長再約了Y 先生和S 小姐出來洽談,柳姓店長一直以物件所在地地處高鐵限建範圍、地上物屋齡老舊、投報率低、沒有建商會買等理由,告知Y 先生售價過高,講到Y先生與S小姐都覺得自己的房子很爛,不值那個價。柳姓店長稱,「這個買家是一位爸爸,突然拿到一筆錢,想買間透天給兩個兒子開店,如果你們錯過這個人,就再也不會有人出這個價格了。」當時S 小姐內心還是充滿疑問,單刀直入問了兩次「對方真的不是建商嗎?」但她說,柳姓店長一再否認,並說建商覺得不划算,不可能買。S 小姐轉述柳姓店長的說法 : 「對方不可能是建商,也不是建商,是我在台北的學姐有客戶要找透天,才引薦過來的。」 
 
基於雙方已經建立的信任感,Y 先生說他當時也就聽信了信義房屋柳姓店長的建議,隔天上午傳了訊息給柳姓店長 ,說只要實拿1 億1 千1 百4 拾萬元就賣。當天中午柳姓店長就回訊息說,成交了,並催促趕快簽約。當晚,雙方即相約完成簽約,最後的成交價是1億1千4百萬,換算土地單價一坪約187萬。
 
沒想到事隔不到一年,Y 先生和S 小姐某日偶然行經賣掉的老透天厝時,看見房子外掛了告示,上頭寫著「某某建設都更用地」等字樣,兩人大吃一驚,心想該不會當時的買家根本就是建商,而不是「買透天給兩個兒子開店的爸爸」吧?回家上網一查,兩人赫然發現建商公司網頁上的總經理,就是之前來簽約的買家。S小姐說: 「發現透天厝變建商都更用地那一秒,我們錯愕許久,覺得人性實在好可怕!」 
新板特區(楊欽亮/攝)
 
消費者委託專業單位估算價值
 
Y先生後來請專業估價公司針對該筆土地估價,該份報告結果顯示以當時的行情,即便不計算都更效益,總價高達1億3千6百萬元(信義房屋委請中鼎估價師事務所評估的價格則為1 億1 千4 百萬元),換算其單坪土地就有2 百多萬元的價值,以同樣方法換算下來,Y 先生的透天物件一坪成交價僅約187萬元,他主張自己的損失合計至少有2 千萬之多。
 
【鑑價公司堪估Y先生透天厝時,所有項目的評比都是「佳」。(圖/S小姐提供)】
 
【專業鑑價公司給Y先生老家透天厝的鑑價報告,估價金額是1億 3千多萬,消費者據此指控信義房屋讓他的資產少賣了至少 2千萬元。(圖/S小姐提供)】
 
 
但法務吳姓經理現身時表明「即使有業務疏失,也和他們決定賣房子關連不大,這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並說經信義房屋內部審議會決定給Y先生260萬元。S 小姐對記者轉述時難忍怒火,痛斥明明是信義房屋店長誤導並提供不專業的建議,才讓他們做出錯誤判斷,而信義房屋決議退還的260萬只是當初的仲介費,與他們實際的損失相差甚大,信義房屋說要給的賠償只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
 
信義房屋柳姓店長現在依然擔任店長職。「打電話向信義房屋客訴時,本來還抱持一絲絲希望,以為他們會處理,結果這家上市公司卻在縱容做錯事的員工。」S 小姐忿忿說道。
 
 
Y 先生是父母親的獨子,個性敦樸老實,賣了透天厝後的錢多給了父母養老,也要照顧其他家族成員。他曾經「百分之百相信信義房屋」,經歷這次信義房屋給予的震憾教育,Y先生說: 「回想起來實在太可怕了!」
物件距離五鐵共構的新板特區不遠,卻讓信義房屋賤賣了,Y先生痛批,上市公司也會坑殺平民百姓。(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記者針對消費者投訴內容詢問信義房屋,以下是信義房屋的回應摘要: 
 
一、 查本案買賣雙方分由不同分店服務,柳姓店長係賣方經紀人,於居間仲介本案時,並不知悉成交買方身分背景,故無向投訴人隱匿或堅稱買方身分絕非建商。 
 
二、 又本公司接獲投訴人反應後,立即派員查明,經查賣方於交易過程中並未聲明不賣給建商,且該案最終成交價格符合當時該地區之行情,賣方從無因買方是否為建商而有價格上之差異考量。 
 
另本公司亦委請中鼎估價師事務所進行估價,最後估定結果,該標的成交時之合理價格亦約為1.14億,故本件成交價格尚屬合理,難認投訴人權益受損。 
 
三、 經本公司向投訴人說明查核情形後,投訴人仍要求巨額賠償,致雙方一時尚難有共識,本案已進入司法偵查程序。 
 
好房網將上列信義房屋回應,再次詢問受訪者的意見如下: 
 
一、柳店長當時是騙說對方是爸爸要買給兒子開店,事後我們發現投訴後,一開始信義房屋的法務明明有口頭説是柳店長承認知情隱瞞。 
 
二、所謂中鼎的估價報告從來都沒有見過。 
 
信義房屋就上述消費者意見,再次回應如下: 
 
一、法務獲悉本案後,回覆賣方將進行內部調查,調查後回覆給賣方,說明柳怡君是成交後才知悉買方背景為建商,並非說柳怡君承認有所隱瞞。 
 
二、中鼎報告則為賣方提告後,信義房屋於偵查程序中提交檢察官的資料。
 
補充本件消費糾紛之後續發展: 
 
好房網於111年5月9日臨下班前接獲信義房屋委託律師來函聲稱: 
 
本報導對其相關人員之指控內容,業經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認定柳姓店長不知買受人是否具有建商身份,無隱匿買受人身份而遊說投訴人出售房地之可能;且房地買賣價格係經投訴人自行提出與柳店長向買家磋商,自難以賣家事後自認其出售價格偏低,即認定有詐欺情事。
 
好房網於111年5月10日上午同時聯繫信義房屋及投訴人,請其提供不起訴處分書並表示意見。信義房屋迄未提供;投訴人則提供該處分書,並表示意見如下: 
 
「一、該案過程信義房屋有找他們公司另一人員到庭作證,說她自己是買方經紀人,雖然她明知買方是建商負責人,不過成交前從未告知柳姓店長,買賣結束後才跟柳店長透露買方是建商。 
 
二、兩個人明明都是信義的人,一個知道買方是建商,然後我問的是另一個(柳姓店長),就可以堅決回答我說不是?然後,訴訟時找這個知情者來頂,幫她作證說我沒告訴她,所以她不知情,就可以脫罪?信義房屋這樣的說法、這樣的服務、這樣的處理態度,誰敢恭維?」 
 
好房網於111年5月10日下午再將上述投訴人意見要旨轉知信義房屋;信義房屋於同日晚間回覆由其委任律師代撰之文字,但內容未就上述消費者意見實質回應,略以: 
 
一、本件投訴業經檢察官詳盡調查後作成不起訴處分,認定並無隱瞞買方身份致使賣方消費者低賣之情事。 
 
二、從該不起訴處分書所載之事實及理由即可確知本件事情經過,好房網自無再為詢問相關問題之必要。
 
 
2023.8.22再補充本件消費糾紛之後續發展: 
 
好房網於112年8月15日再次接獲信義房屋委託律師來函略以: 
 
一、賣方對本公司及相關人員提起詐欺等刑事告訴,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1年度偵字第1222號、111年度偵續字第274號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再議(112年度上聲議字第581號處分書)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駁回交付審判聲請(112年度聲判字第20號刑事裁定)而告確定,並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消字第7號)認定系爭爭議賣方對本公司及相關人員之指摘均無足採。
 
二、從上開處分書及裁判理由欄可知:系爭爭議之房地成交價格為賣方依自由意志判斷後所為之決定,客觀上成交價格尚屬合理;買賣雙方均無揭露自身身分之義務,且本公司柳姓店長確不知悉買方是否具有建商身分,況買賣雙方身分並非影響不動產價格之主要因素,自無隱匿買方身分而使賣方低價出售房地之可能。
 
經好房記者於112年8月18日再次詢問信義房屋有無補充意見,於8月21日獲覆略以:
 
「關於本篇文章內容,本公司及相關人員業經司法機關認定並無任何民刑事責任,本篇文章應予移除。好房網僅於文末補充附上本公司之回覆及前述事實,顯不符比例原則。」
 
好房記者於112年8月22日再次詢問投訴人,對於雙方訴訟進展及上述信義房屋函文有何意見,8月23日獲覆略以:
 
一、本件民事訴訟僅是一審判決,已上訴二審爭取自身權益。
 
二、本件一審訴訟,法院送交司法院名冊之鑑定單位鑑價的結果明白指出:『無都更可能性為1億2460萬8371元,有都更可能性為1億4285萬8275元』,均高於成交價1億1400萬元。
 
三、由上述法院送交鑑定結果,明白看出該建物當初有無都更可能性之價差近2千萬元,足見當初詢問信義房屋:『買方是否建商身份?』,確實是重要交易資訊。
 
四、無論法院最終判定如何,信義房屋提供之服務手段及事後推託之反覆處理態度之疑慮,仍應受輿論公評!
 
 
【本文於2023-8-22調整標題及部分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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