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昭彰、郭逸君/連線報導
「政府可以翻臉不認帳,為何地主不行?」捷運蘆洲站聯開案的原地主,在美河市案釋憲後,質疑當年祖產土地被強制徵收卻蓋聯開宅出售的適法性,並認為既然市府可以違反合約要求與建商重新分配權益,為何地主不能反悔?有人已與律師研究對策,準備控告北市府,主張至少要向捷運局爭取有用優惠價優先購買聯開宅的權利。
蘆洲地主擬向北市府提告。(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針對原地主質疑,北市府捷運局長周禮良回應,蘆洲站土地徵收是將土地依法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並非以毗鄰地來徵收,過程都依法辦理。
李姓地主說,蘆洲站面積約8834坪,原本都是私有農地,地主將近200人,2001年被政府以公告地價加4成強制徵收。由於當年附近建地1坪才15萬元,不少地主覺得農地每坪徵收12萬餘元,有「賺到」。
2010年捷運蘆洲線通車,蘆洲站聯開宅隔年即動工,等到9幢大樓從平地冒起,接著爆發美河市案,地主的晚輩們開始質疑聯開建築基地也算「交通事業所必要」的徵收範圍嗎?
地主說,當年土地徵收說明會出席率不高,捷運局有邀地主參加聯合開發案,指稱1坪土地可換聯開宅2.5坪,但捷運興建約需10幾年,聯開建案至少需等15年;很多年紀大的地主根本聽不懂也沒興趣,或者根本沒出席說明會,只聽說政府要徵地,且價格不錯,就跟著別人簽字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