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危老重建新制上路之後,10%時程容積獎勵將立刻減少為8%,不過,多了規模容積獎勵2%,內政部次長花敬群9日指出,時程與規模兩項容積獎勵合計不得超過10%,因此「第一年一減一加」,實際上並不影響10%容積獎勵上限,「危老重建要趁早」。
危老重建條例自2017年5月10日公布,原本規定三年內提出申請案件提供10%的時程容積獎勵,以加速老舊建築物重建。不過,就在時程獎勵落日前,外界強烈建議延長時程獎勵實施時間,最後立法院趕在4月底通過危老重建條例修正案,將時程獎勵有條件延長五年,讓時程獎勵可以無縫接軌。
危老重建要趁早 遞減式容積獎勵喚早鳥(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攝影)

根據規定,未來五年的時程獎勵將以8%、6%、4%、2%、1%方式逐年遞減,並在2025年5月落日。今年先降為8%,往後逐年遞減2%,第八年為1%,第九年歸零,讓民眾有緩衝時間。
但新增容積獎勵,重建面積達200平方公尺,可獲得2%容積獎勵,且面積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就再給予容積0.5%獎勵,不過時程與規模容積獎勵合計不得超過10%。
花敬群表示,危老重建新制自12日起實施,申請危老重建時程獎勵立刻減少為8%,為期一年;重建面積達200平方公尺,還可以增加2%容積獎勵,不過,時程獎勵是「逐步遞減落日」,因此,民眾要把握申請時間。
此外,也鬆綁鄰地合併限制,使危老基地整合鄰地帶動周邊地區重建,擴大土地使用效益。
內政部長徐國勇昨天也表示,感謝全國22縣市政府通力合作推動危老重建,迅速完備自治法規並受理民眾申請,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已達成階段性成果,過去已奠定基礎,未來將持續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