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曾鈴雅/綜合報導
土耳其横跨歐亞兩洲,擁有將近2700處歷史遺址,去(2014)年底土耳其住房發展管理局在內夫謝希爾省(Nevşehir)開挖土地蓋房子時,更意外發現5千年前羅馬帝國時期的地下城市遺址,在面積高逹45公頃(約13.6萬坪)的地底中,不僅挖掘出有供人居住的穴屋、長逹七公里的隧道、還有教堂及藝廊,推估若涵括未出土的區域,將是世界上目前最大的地下城市考古遺址。
土耳其考古發掘出世界最大的地下城市遺址。(截取至inhabitat)
隨著土耳其城市化腳步加快及人口增長,住房的需求也逐年膨脹,因此在發現這片最新的考古遺址前,土耳其住房發展管理局(簡稱TOKI)已在此區域徵收了高逹75公頃(約22.7萬坪)的土地,拆除了1500棟建築,並投入高逹3860萬美元(約12.3億台幣)的資金,用以開發新住房及城市改造計劃;然而隨著這片地下城市遺址被列為考古保護區,該住房興建計劃也被迫終止。
在地下城市被發掘出前,土耳其住房發展管理局已投入12.3億台幣進行城市改造計劃。(截取至inhabitat)
雖然這不是內夫謝希爾省發現的第一座地下城市,不過相比先前在南區代林庫尤(Derinkuyu)發現多處深逹地下60公尺的地下城市,內夫謝希爾市市長Hasan Ünver形容,過去這些遺址面積大概僅有最新出土遺址的一個廚房大小而已,推估最新挖掘的這座地下城可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考古遺址,故土耳其住房發展管理局也表示,發現文化遺址的價值早已遠勝於損失的金錢。
最新出土的地下城市,有供人居住的穴屋、隧道、還有教堂及藝廊。(截取至The Independent)
台灣像是新北八里的「十三行遺址」、台中七期重劃區的「惠來遺址」、宜蘭南澳的「漢本遺址」、台南嘉南村的「烏山頭遺址」等等,也都是在工程開發過程中所發現的考古遺跡,所幸在考古及歷史學家的極力爭取下,得以使這些歷史遺跡保存下來。只是若是自家土地被列入遺址範圍還能繼續蓋房子嗎?
根據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法》,若是在工程進行中發現疑似遺址,應立即停工並通報文化局,經專家學者評估後才能有進一步動作,不可自行進行開挖。
若評估該遺址很重要,會由專家進行搶救發掘,或請施工單位及業主變更工程計劃,以維護遺址的完整性。遺址一旦指定公告或列冊後,則屬於強制性保護土地,不再允許開發行為,亦無法再蓋房子。
不過列冊遺址內的工程建設或土地開發計畫,民眾依法可先邀請考古專家進行遺址價值評估,再依調查結果向文化局申報,由遺址審議委員會決議處置方式。若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規定為私有古蹟、遺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得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出資贊助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古蹟保存區內建築物、遺址、聚落、文化景觀之修復、再利用或管理維護者,則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列舉扣除或列為當年度費用,減免稅額。(詳細可參考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及9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