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文化遺址保護,鑑定與保護責任應歸誰?」全國商總不動產委員會最近接到開發商陳情指出,開發基地挖出「疑似考古遺址」,政府以「文化資產保存法」要求暫停開發,並依開發面積計算,須自行負擔數百萬元至上千萬元「試掘費」,若真有大片遺址,再依「遺址監管保護辦法」聘專家做價值評估及列冊保存責任,有某家建商先後共付出近3億元的慘痛代價。開發商與地主抱怨,聘請考古家與文物專家及試挖工程費用,是沒標準行情的「天價」,若要開發商全部埋單的話,「實在太不厚道」。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表示,以台中新開發13期重劃區為例,位於南區與烏日交界,重劃區面積約229公頃,原計畫在2015年基礎建設完工並配地,但文資法第35條修正規定「政府機關在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是否有古蹟歷史建物遺址」,結果在該重劃區內挖出距今約1700年「麻糍埔遺址」,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保護委員會於是要求停工搶救遺址。
台中七期重劃區。好房網News資料照片

賴正鎰表示,該重劃區停工,不僅影響公共設施工程,還要進行大片面積的都市計畫變更,連某家建商在該重畫區的開發基地上,光是試掘探勘就花費3200萬元,而後續得搶救遺址、鑑定,造冊保存計畫,評估先後還要再花2.5億元,這家開發商負擔近3億元,開發時程也被拖延多年,也因此日前台中市府召開配地說明會時,開發商及地主抱怨連連。
類似案例還有很多。賴正鎰表示,新北市金山區市地重劃案也曾因挖到一些小塊陶片,就被認定為「郭厝遺址」,市地重劃計劃停擺了12年之久,遭批評審議過程粗糙草率。高雄知名建商在左營果貿地區推出大樓預售案,2018年施工挖出清朝城牆遺址,建商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協商決議變更設計,最後建案基地退縮4米,變成建案與文化園區並存,建商也損失了至少5000萬元。
此外,台中七期重劃區抵費地,在13年前挖出了距今4000年新石器時代中期「牛罵頭文化」的「惠來遺址」,結果台中銀行7年前花57億元在遺址旁購入一塊基地,準備開發新總部大樓「台中之鑽」,政府為避免破壞遺跡和影響考古進度,要求暫緩開發而停擺長達5年,直到完成「搶救程序」後,經「文化資產保護審議委員會」同意,去年才正式復工。
賴正鎰強調,保護文化資產固然很重要,但應考量各項權責更周全。商總將建議文化部與立法院應邀產、官、學等三方共辦公聽會,討論檢討所有相關文資法令,不能無限上綱或要求開發商全部埋單。此外,限制開發的搶救時間也應該縮短在2年內,不能一拖就是5、6年,這樣才能做到搶救文化遺產,也更符合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