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投資蔚為風潮,金管會22日提醒民眾這類虛擬通貨的5不風險,即不算是法定貨幣、不是金管會核准的金融商品、不適用投資人保護機制、虛擬通貨交易平台不是金管會核准設立的機構、市場資訊不透明等,易為人為操作,希望投資人若要投資虛擬貨幣,務必充份瞭解其運作模式,避免遭受詐騙。
金管會已研訂「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近日即將發布,預計7月1日施行,虛擬通貨交易平台及交易事業,必須建立洗錢防制內控與稽核制度、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對於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及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申報等,最重要是進行實名制交易,金管會表示,辦法發布後1年內,將以輔導方式協助該事業落實執行防制洗錢相關作業。
金管會已研訂「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近日即將發布,預計7月1日施行。圖/摘自Pixabay
這次辦法是將五大類業者納管,包括類似經紀商或交易所角色或代購代售的平台業者;就不同虛擬通貨間交換,提供交易撮合服務的平台;平台提供虛擬通貨移轉服務;替客戶保管虛擬通貨或錢包私鑰的平台;幫發行人發行代幣或提供代幣承銷等服務的平台(ICO)等。
而現行國內有8家業者會納入包括:王牌數位創新、幣託科技、現代財富科技、思偉達創新科技、共識科技、京侖科技訊息、亞太易安特科技、數寶、庫幣科技。
但虛擬通貨平台納入防制洗錢,卻不代表此商品就是金管會或台灣認可的合法投資商品。
金管會強調,虛擬通貨是具有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並非貨幣。且虛擬通貨不是金管會核准發行的金融商品,不適用既有的投資人保護機制,虛擬通貨交易平台也不是經金管會核准設立的機構。鑒於虛擬通貨市場資訊不透明,易受人為操作或炒作,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在從事交易前,務必充分瞭解其運作模式,審慎評估風險,避免遭受詐騙或投資損失致生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