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玉樹、潘杏惠/台北報導
打造無障礙環境,未來公園出入口不可設車阻!內政部營建署日前召集全台22縣市政府協商,要求區內各大小公園入口如設有車阻者,應於7月中前拆除完畢,以維護輪椅族、身障者出入權益。另全台需於9月底前完成公園自治法規訂定,全面禁止腳踏車、機車等機動車輛進入公園,違反者處以1200元以上罰鍰。
公園入口設「ㄇ字型車阻」,影響輪椅族通行。(記者謝文瑄/攝影)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王幼玲表示,對政府作法予以肯定,但她認為,車阻、路障等並不只設在公園內,還充斥在日常生活中各個角落,包括設在人行道或公園旁的社區巷弄內,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視,還給障礙者使用公用空間的權利。
公園是民眾重要的遊憩活動場所,但不少地方公園管理單位因為怕機車族闖入,在入口處自行加裝柵欄、金屬狀車阻障礙物,此舉雖可避免車輛擅入,卻同時限制了輪椅族進入公園休憩權益,身障團體對此多次提出抗議。
營建署官員表示,3月中召集22縣市針對「公園無障礙環境」進行協商,會後要求於4個月內,也就是7月中前須將各大小公園出入口車阻拆除,如無法拆除完畢,應提報拆除時程計畫,營建署將於每季抽查,年底前會先公布第1波公園出入口無障礙環境抽檢結果。
至於拆除後,相關腳踏車與機車等機動車輛闖入問題,營建署強調,已要求各縣市政府訂定或修改《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禁止腳踏車與機車進入並訂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