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張裕珍/桃園報導
大同集團旗下面板廠華映昨晚表示,董事會決議依法解僱全數員工,合計2100人,預計60天後生效,僅回聘必要人員,由於這次是今年第二波大裁員,桃園市勞動局希望華映應遵守勞動法令,在解僱日60天前通報大量解僱計畫書,母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應出面共同處理,積極協尋解決方案,勞動局將持續協助及維護勞工應有權益。
勞動局指出,華映公司聲請重整遭法院駁回後,為維護員工權益,市府分別在8月22日及8月27日主動聯繫華映公司董事長蔡江隆及總經理林盛昌,瞭解公司未來人力規畫事項,要求公司務必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
大同集團旗下面板廠華映昨天傍晚發布重訊表示,聲請重整遭法院駁回,訂單已遽減至零,董事會決議依法解僱全數員工,合計2100人。圖為楊梅廠區。聯合報資料照片
勞動局說,華映公司如確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等事由,需大量解僱勞工,仍應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在解僱日60天前,向勞動局通報大量解僱計畫書,並與工會協商。
至於員工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的給付,須依相關勞動法令規定辦,勞動局受理後,會參與勞資雙方協商,協助勞工申請失業給付及後續轉介就業,至於華映積欠電費,將於明天被斷電,由於此歸責於雇主,員工若因此不能上班,華映公司仍應給付勞工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