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祭「鴻海條款」。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9日表示,若上市櫃公司現金減資返還股東後,一年內又申請增資,包含發行新股、新公司債等都將嚴格審酌其合理性、必要性,公司必須提出極合理的說法,否則「對公司財務健全性會有很深的疑慮」。
至於市場俗稱大同條款的公司法173-1條將在11月1日上路,外資是否能「分割」計算,納入股東臨時會的召集權,顧立雄也表示,若外資專戶「全戶」持有該檔股票都滿三個月以上,則可研議可分割計算召集權。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王德為
顧立雄說,若外資全戶都對該檔股票持有逾三個月,但不是所有外資都要出來當股東臨時會召集人,金管會可與商業司研議分割的方式,即外資專戶必須全戶持有該檔股票逾三個月,沒有持股時間疑慮,才能分割;若部位裡有一張股票不滿三個月,就全戶不得分割計算。
立法院財委會昨日到證交所考察,立委曾銘宗質疑上市櫃公司採取現金減資金額及案件愈來愈多,將影響台股規模。顧立雄表示,扣除現金減資彌補虧損者,今年現金減資返還股東的案件數與去年相同,金額比較大。
主要是鴻海現金減資347億元,但有大額現金減資的同時,其實今年前九月上市櫃公司公募現增金額已達新台幣4,221億元,超越去年全年的4,020億元,代表國內上市櫃公司仍積極募資發展。
證期局長王詠心表示,現金減資若是要彌補虧損,比較沒問題,但因為現金太多要還給股東而減資,第二年又來辦增資,金管會對其募資「必要性、合理性,會比較審酌」,尤其若公司減資超過股本50%以上,即會要求會計師出具意見,大額減資後,若公司隔年又規畫要增資,可能「很難對市場交待」。
據金管會統計,2016年現金減資(不含彌補虧損者)有28家,減資金額173億元,去年則是37家,減資共153億元,今年股東會已通過的減資案,跟去年一樣是37家,但金額是635億元,主要就是有鴻海的347億元大筆減資案,但若扣除鴻海,減資金額還是比去年增加88%。顧立雄表示,現金增資可能是發行新股增資,也可能是發公司債等,若是發新債還舊債,就比較沒有疑慮,但若是單純發行新債募資,仍是要審查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