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要怕法律
1. 其實法律不難:如果念什麼會讓人想睡覺,法律應該排名蠻前面的,這也是大多數準備法律考科的人會有的心態,反正法律就是粉難就對了!
2. 換個方式想:如果光想民法概要要考60分,的確不容易,但你可以不要這樣想啊。選擇題有50分,問答題也有50分,可不可以選擇題拿個40分以上,那問答題只要拿20分就有啦,對不對?
3. 念懂寫對,算你厲害;沒念懂也寫對,你更厲害:所以我覺得選擇題是比較容易拿分的部分,大家一定要好好把握。那選擇題要怎麼準備呢?就是多看多看再多看,看到直覺反應就會選答案就好,畢竟這是考試,考上就好,誰管你懂不懂,所以我說念懂寫對,算你厲害,沒念懂也寫對,你更厲害,你說對不對?
4. 像以我寫的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考前速成系列(1)-民法概要來說,其中民法第8 條,人失蹤滿七年可以為死亡宣告;失蹤人80歲以上滿三年可以為死亡宣告;失蹤人遇特別災難滿一年可以為死亡宣告。下面就整理了三個考古題,
★97(2)年不動產經紀人考題:失蹤人除為80 歲以上或遭遇特別災難者外,法院得於失蹤人失蹤滿幾年後,依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
7 年
★90(2)年特不動產經紀人考題:甲今年三十五歲,不幸於一次海上遊樂活動失蹤,一直無法覓得其下落,請問其家人可以在甲失蹤滿幾年後,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七年
★88年不動產經紀人考題:一般得為死亡宣告聲請之失蹤期間為:
七年
用這樣的方式整理考試用書,你看了三次的七年,下次又有題目是死亡宣告,我想你直覺反應就會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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