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一鳴
奢侈稅實施至今兩年,過程中爭議不斷。有業者指出,既然奢侈稅達不到打房的目的,只是讓交易量萎縮,讓業者經營困難,乾脆廢了;有學者指出,奢侈稅達不到打房的目的,主要是太寬鬆,應該要延長或擴大實施對象。
兩年前我就說過,推奢侈稅不是打房,而是政府變相加稅的手段,如果大家依舊把焦點放在打房,不容易看清政策方向。
對各級政府來說,在經濟前景不佳下,各項稅收中,除了來自房地產的稅收以外,其他要進一步增加的可能性極低,反而可能減少。總之,不論政策如何調整,奢侈稅如何修改,政府都不可能把房價打爆,真動手「宰」房地產這隻金雞母。相反地,在不宰(即不讓房價下跌)的前提下,如何讓雞多下點蛋(多抽稅),才是政府心裡的盤算。
既然目的是加稅,財政部當然不會廢掉好不容易立法通過的奢侈稅,頂多就是修正,表面上還要加強打房效果,才能贏得支持,避免被阻攔。
以最近政府「默默」執行中的實價課稅來看,我們就可以猜出奢侈稅修法方向,主要是針對高總價豪宅實價課稅,並沒有全面性開徵,既可最有效率提高稅收,也兼顧查稅成本。
由於稅率差距高達5至7倍,做這樣讓屋主反感的事,政府當然需要一段「政策宣導期」,民眾賣了持有期間不長的房子,用公告現值報稅,被查到了,國稅局頂多要求照實價獲利補稅,還不至於連補帶罰,讓賣房子無利可圖、甚至還要賠錢。
換言之,修法後的奢侈稅,應該會更著重在總金額上,一方面,會更明確地針對高總價豪宅,但會放過總價不高的一般住宅。另一方面,也會針對每間總價不高但間數多、金額較大的投資客。講白點,新奢侈稅打擊對象將會更進一步限制在投資部位大的投資客,只因這群人賺得太多,繳的稅卻少。
至於學者主張延長奢侈稅閉鎖期,並不能讓這群人多繳稅。
依據財政部資料,奢侈稅施行前,從購入到出售,持有期多在兩年內,施行奢侈稅後,持有3到4年再出售的比率明顯激增。對投資客來說,不管閉鎖期是兩年或四年,投資成本其實差不多,就算第三年出售奢侈稅率為6~7%,仍然遠高於房貸利息支出,沒理由在持有第三年時拋售來繳奢侈稅。
我看,在目前這種「有賺才課稅」的社會共識下,修法後的奢侈稅打擊面其實是縮小,而不是放大。所以,新版奢侈稅將不會如前次般引發恐慌,對房價影響不大,若錯過上次實施奢侈的買房好時機,這次想撿便宜的民眾可能會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