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因應現今戰爭型態及社會環境變遷,為強化社會韌性,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將於2026年7月1日實施。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汪俊男表示,從俄烏戰爭經驗可觀察到,現代戰爭的避難時間可能長達數天,不再像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僅需躲避2、3小時空襲,因此「避難空間」已轉向具備「維生功能」。
新法三大重點 盥洗室、通風換氣與緊急電源入列
汪俊男指出,7月1日起新建案須依修法後標準規劃避難空間,「提升功能性」是最大變革之一,包括防空避難室內4分之1固定面積可設置盥洗室;其次,「維生系統」增訂通風換氣量要求,並強制設置緊急照明及緊急電源插座。此外,直接面向戶外的防火門窗須具備遮煙性能,以提高氣密性。

汪俊男強調,過去法令僅規定面積,未賦予空間具體功能,新法則考量民眾可能需停留數天,因此需有空間儲放飲水並設置簡易供水設施。新法也更務實考量避難時所需的電信聯絡條件,強化緊急電源系統。
不計容積不影響開發 專家籲舊建物也應補強
由於避難空間不計入建築容積,因此不會損及開發商權益。汪俊男認為,針對舊建物的避難室,政府也應推動功能補強,「早期法規僅查驗面積,且為避免違規使用,禁止設置廁所。」未來應制定獎勵或補助措施,輔導補足盥洗、供水與電信聯絡等基本功能,再更接近現行避難標準。
為確保避難動線簡潔,多數建案會將避難空間設於地下1層,並於建築執照及建築圖說中清楚標示。建築完工後,由警政單位負責管理,並在建物外設置指引標誌,民眾也可透過「警政服務APP—防空避難專區」即時查詢附近避難所位置。
事實上,包括台語天后歌手江蕙居住的「信義聯勤」以及天王周杰倫所居住的「和平大苑」等豪宅,地下室均設有避難空間,但因為是修法前興建,沒有配置盥洗設施,今年7月1日後取得建照的新建案,避難空間將全面升級,具備基本生活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