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鍾維軒/綜合報導
台北前市長柯文哲任內修訂「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綠營質疑放水建商,修法前3年的損鄰認定比率最高近40%,新法損鄰陳情變多,卻由建商自行認定,成案比率反而降至17%,受損戶無法表達意見、求助無門。
建管處回應,市長蔣萬安已宣布6大方向,現提出的損鄰爭議會以加入第三方專業鑑定的新制處理。20日將再開修法會議,之前修法後提出的損鄰陳情案也可重新申請,都適用新制;132個建案造成的656件損鄰爭議是否主動會勘,會再研議。
柯文哲競辦發言人陳智菡反擊,柯文哲當年是將規則修嚴,並非修寬,且明訂建商義務,要求限期14天需辦會勘,並訂出都發局的行政指導原則,議員將兩者混在一起,非常不道德。
北市建管處11日起委託土木、水保、大地及結構4大專業技師公會逐案會勘184處工地,昨天結果,有11件不合格,包括各項安全觀測監測值達警戒值等,均要求停工改善,複檢合格才能復工。
北市府統計,損鄰陳情量2019年到2021年,每年各為386案、344案及352案,經鑑定確實損鄰各有153案、116案、136案,列管比率39.6%、33.7%、38.6%。去年修法後,損鄰陳情473案,列管92案、比率19.5%,今年至8月底,陳情448件,列管76案,比率降至17%。
市議員簡舒培質疑,柯市府修改規則,原由都發局主導損鄰會勘,改由建商主導,受損戶若不認同建方,也無法改變結果,只能自己負擔經費找第三公正單位鑑定。市議員陳賢蔚指出,過去受損疑義戶申請,由都發局主辦損鄰鑑定會勘並通知雙方,鑑定過程都發局在場監督;新法由建方主導,怎會有公信力?
建管處施工科長洪崇嚴說,6大新制包括損鄰會勘恢復勘查機制,加入第三方專業單位複核,初步安全認定書由14天縮短為3天內,有危險立即勒令停工;責任歸屬也由第三方專業公會複核,若受損戶不服結果可請求鑑定,由建商先墊支經費。今天將再開修法會議,之前修法後提出的損鄰陳情案也可重新申請,都立即適用新制。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未來對於擋土壁及基礎開挖階段工地,建管處將持續每月委託4大公會逐案檢查,加強監督。
市議員陳怡君另踢爆大直基泰連續壁工程實測厚度不足60公分,偷工減料且未照圖施工,籲檢調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