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裕珍/桃園報導
桃園市近年屢傳超高車輛撞上限高門架事件,造成人車損傷,市府交通局爭取經費,首創開發限高告警系統防護設施,先擇定2處試辦,利用雷達偵測若有超高車輛即將通過,就預先以可變式看板即時秀出「超高車段禁止進入」等圖文,並閃爍警示燈,若試辦成效良好,將擴大辦理。
交通局開發雷達偵測防護設施
桃園市近年屢傳車輛撞上限高門架事件,市府交通局擇定在平鎮區振興路地下道試辦限高告警系統。 圖/桃園市交通局提供
桃園市交通局指出,蘆竹區油管路、榮興路及龜山區文化一路等處近年都曾發生車輛撞擊限高門架或被橋墩卡住等事故,雖然限高路段都有設置門架、牌面,且搭配垂桿或垂棒等設施警示,但類似撞擊誤闖事件仍層出不窮,居民陳情不斷。
為避免駕駛人誤判車輛高度,市府交通局指出,經參考國外設計與用路人行車經驗,當超高車輛駛近限高地點鄰近路段時,會先透過雷達感應器偵測,若車輛超過限制高度,會將即時資訊傳送至前方CMS資訊可變式看板,預先提醒、警示超高車輛要提前改道避免誤闖。
看板可即時秀出「超高車段禁止進入」等圖文 閃爍警示燈
交通局最新開發的「超高車輛限高告警系統」防護設施,經會同里長勘察,擇定在龜山區青山路二段、文青路口與平鎮區振興路地下道2處試辦上路,前者限高2公尺、後者限高2.5公尺,市府已在限高門架前的20至50公尺前設置雷達感應器進行偵測,提前告警車輛。
交通局交通工程科指出,限高路段設置門架各有其歷史背景,如龜山區文化一路為配合機捷站體設置限高、蘆竹區榮興路則因當年建案開發,砂石車進出頻繁才管制等,過去因為誤闖限高路段事件頻傳,民眾反映要再調高「限高」,但可能讓高度更高的車輛進入,恐提高意外翻覆機會,因此決定先試辦「超高車輛限高告警系統」,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