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健祐/綜合報導
台中市興中街前年住宅大火釀6死慘劇,鄭姓房客在房間養羊被莊姓女房東罵、驅趕憤而縱火,莊則堆積大量雜物遭罰35次仍不理,致逃生救災困難;台中地方法院19日依殺人罪判鄭無期徒刑,依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等罪判莊女7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70歲莊女2012年購入興中街1棟8層樓公寓,頂樓加蓋,分隔成43間房,除1、2樓自用,剩下41間房以每月6千至8千元出租。
莊婦同時從事資源回收,1至9樓樓梯、走廊,陽台均堆放大量2手衣物、書報雜誌、床墊及家具,因通道被堵塞,租客們只能透過電梯進出。
44歲鄭男2022年承租後欠繳租押金9千元,又飼養寵物羊,隨地便溺、濃厚羊騷味,莊婦屢反映,兩人多次爭吵。
同年3月6日,莊下通牒要鄭搬家,鄭一氣之下拿打火機點燃樓梯口塑膠袋,再到附近超商買泡麵,回來火勢已迅速延燒。
大火造成3樓至7樓兩名廖姓和葉姓、陳姓、許姓、張姓共6名房客葬身火窟,袁姓房客打破鐵窗遮光罩逃生,摔下樓腰椎粉碎性骨折重傷。
當時房屋因堆積雜物,消防員無法立即上樓搜救,且雜物燃燒高溫,毒氣蓄積,消防動線受阻水線難延伸。台中市政府則從2019年起累計對莊裁罰35次,罰單達20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