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在上個月25日要求民航局對遠航處分案延至1月3日再做審議,3日期限屆滿,遠航再度發文要求再給三個工作日至1月8日為止,好與投資人做最後協商。
遠航高階透露,遠航與美國ALC租機公司的官司影響投資人意願,實際上該案協商透過重新租機方式和解,不會是障礙。
民航局處分案,遠航要求再延三天。中時報系資料照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上個月13日原對外宣稱兩周內會公布投資人,但因需要協商細節還很多,因此要求民航局多給一周時間,現在要求再多給三個工作日,民航局對此未做回應。另遠航的發薪日是5日,因為碰到周日會延至6日發薪,屆時總計5千多萬元薪水發不發得出,遠航員工都在等候。
遠航最大債權銀行合作金庫上個月20日曾透露,遠航已經註銷跳票、20日到期利息也如期繳納,暫時沒有不履約情況。遠航2015年與租機公司ALC爆發合約爭議,當時遠航因租機公司隱匿第二架飛機曾經封存七個月的事實而拒絕接機,之後雙方打國際官司,美國法院一審判遠航一審敗訴,判賠ALC約7.35億台幣,這件官司被認為可能影響投資人投資意願,不過遠航指出,此案雙方已經透過重新租機方案在協商和解。另ACE真要索賠還要經過台灣法律,不見得對遠航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