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即時報導
苗栗縣民眾沒有落實垃圾分類,苗栗縣BOT垃圾焚化廠破袋稽查,殃及鄉鎮市公所垃圾今年1到4月一共退運65車次,還有3個鄉鎮因3個月違規2次以上,遭處分停止進廠半個月。
苗栗縣竹南鎮垃圾焚化廠2年前設置平台,破袋檢查進廠送燒廢棄物,發現垃圾分類不合規定,將退運鄉鎮市垃圾清運車,第1年統計分析,平均每14車次進廠有1車次違規,如果3個月違規2次,處以禁止進廠15到30天,但是至今退運車次還是居高不下,今年前4個月退運65車次,3鄉鎮禁止進廠半個月。
民眾沒有落實垃圾分類,苗栗垃圾焚化廠加強稽查,殃及鄉鎮市公所垃圾遭退運。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垃圾被退怕了!」苗栗縣公館鄉長曾美露說,退運垃圾載回原垃圾衛生掩埋場,清潔隊員必須將垃圾攤開,重新再分類檢查,因此公所才會購買分檢機具,減少清潔隊員的辛苦。另,苗栗市公所因此在原衛生垃圾掩埋場當轉運站,分檢後再送燒,垃圾減量也減少送燒垃圾費用。
縣政府環保局分析,垃圾焚化廠退運原因,主要是垃圾夾雜寶特瓶、塑膠容器類資收物過多,此外,民眾常誤認一般垃圾的資源回收物有電池、光碟片、燈泡及3C用品,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擔心會有擾民之議,沒有普遍性破袋,甚至一些垃圾堆頭髒亂點,都沒有落實垃圾分類。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家戶垃圾主要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如垃圾進廠經查獲未確實分類,依焚化廠進出廠管理要點規定辦理退運,希望全民從源頭落實垃圾分類做起環保,也可以減少清潔隊員工作負擔,朝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