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珮琦╱新北報導
店家為了做生意,都不希望店門口成為停車位,阻擋顧客進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民眾若有需要,可以向交通局申請塗銷,經核准後就可塗銷,但得依法付費,根據收費標準,塗銷停車格後若以每小時30元計算,申請人每月得繳交4800元。
店家門口停車位可申請塗銷,但得繳「月費」(示意圖/資料中心)
新北市交通局主祕吳國濟表示,市府在劃設路邊停車位前,會先釐清土地權屬,確定是私人未徵收土地或是公有地,因為不能在私地劃設收費停車位引來爭議。其次則會同當地里長、警政單位現場會勘,了解地方停車需求。
交通局指出,在劃設路邊停車位時,大多會選擇在建築物的梁柱間,盡量避開店家的正門口,以免影響其出入;店家若認為門口前的收費停車位影響到營業或出入,則可提出申請付費塗銷路邊收費停車位。
吳國濟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辦理路邊停車場設置廢止及變更用途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相關單位實地會勘核准後就可塗銷收費停車位,改劃設禁止停車或禁止臨時停車的黃紅線,以確保道路的公共使用,才不致淪為私人停車空間。
另外,根據新北市廢止或變更路邊停車位收費標準,廢止路邊停車位採按月計算,並自每月一日起算。於計時收費路段,以該路段現行費率乘八小時再乘二十日計算;於計次收費路段,以該路段現行每次停車費率乘二十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