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地政局抽查區域內房仲業者定型化契約,其中,委託銷售契約不合格率達5成、要約書不合格率為4成,主管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對此,房仲業者無奈表示,法令一改再改,審查標準也不同,讓業者無所適從,但還是會依規定配合重新印製。
新北市區域內房仲業者定型化契約,其中不合格率高到四至五成。(好房資料中心)
新北市地政局6月會同消保計抽轄內20家不動產經紀業者(分屬10個不同加盟品牌),檢視其所使用之委託銷售契約書及要約書;調查發現,在委託銷售契約書方面有12家不合格,以房仲品牌來看不合格率達5成,要約書方面有9家不合格,品牌不合格率為4成。
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汪靜雯表示,地政主管機關早在1年多前,已針對定型化契約做過調查,此次抽查一般委託銷售契約及要約書,主要針對服務報酬項目要求必須空白,不得填寫服務報酬成數。汪靜雯指出,主管機管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每家門市可連續處罰2~10萬元,21世紀不動產會配合規定做修改,但法令一變再變,各縣市審查標準不一,房仲門市庫存退回,再重新發放印製,也會造成加盟總部困擾。
中信房屋表示,已接獲主管機關抽查結果,在委託銷售契約上確實有不足部分,公司內部已針對缺失進行討論,將盡快研擬修改,契約書將進行修改、重新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