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侯俐安、段鴻裕、范振和、徐庭揚/連線報導
開發期程冗長的花蓮縣理想大地度假村欲從目前的六公頃增建到一百卅三公頃,並取用區內湧泉作為景觀河道,環保署昨天審查認為,「持有土地不代表擁有水權」,須待水利署下次出席會議再釐清,全案補件再審。
花蓮理想大地開發案爭議不斷,環保署昨召開第三次環評審查會,花蓮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直批理想大地公司開發緩慢,疑涉圈地、養地;理想大地副董事長梁愛迪(右圖)表情凝重。 (記者王騰毅/攝影)

理想大地開發案再度成為焦點,是因為花蓮縣府在環保署召開第三次環境差異分析審查會前大動作發表「申告書」,指業者圈地養地,與中央官員勾結,現場遭業者否認;昨天審查會中,理想大地副董事長梁愛迪和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針鋒相對,散會之後也各自離去。
對於花蓮縣府對理想大地養地的質疑,與會環團認為,縣府若要守護綠地,應從開發減量做起。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中岳表示,從預計興建的劇場、賽車場、十八層地獄樂園等大型建設,看不出花蓮縣府對永續環境的堅持;民間投資的寶盛水族遊樂區、滿地富遊樂區等案,也都是先通過環評但未實際動工,花縣府應思考如何在永續前提下,讓觀光與在地產業結合,適度發展。
至於理想大地,第三期一口氣要擴增到一百卅三公頃,環團建議全區溼地開發結合養殖業等在地產業,會是更好的發展。
環保署昨天審查花蓮理想大地開發案第三次環境差異分析案,雖然花縣府一再強調「官商勾結圈地養地」,環評委員強調,這些問題「不是這個會可處理」,僅能針對環境影響審查。
原環評結論中曾提及開發單位「不得抽用地下水」,理想大地昨雖出示水利署文件,顯示土地內取用湧泉屬於「地面水」;但環評委員認為,取得土地不代表擁有水權,下次會議由水利署代表列席說明。
理想大地則強調,未來將在湧泉處裝設水表計算用量,避免過度使用損及生態。
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則主張湧泉應該是屬於自然資源,不應成為私人的牟利工具。
花蓮縣長傅崐萁昨天強調,他上任後每年行文中央相關單位要求撤案不成,前天才向相關單位提送申告書,如撤案成功,將力求恢復「農地農用」。
理想大地昨天表示會儘快補齊資料送環保署審查,晚間並發聲明駁斥花蓮縣府圈地養地的指控,並澄清理想大地並無農牧用地和炒作農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