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 王思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視察屏東東港魚市場時,現場宣布漁船船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是民進黨2016年執政以來,第五種職業納責任制,勞動部昨日表示,將會請農委會訂出漁船船員的工時參考後公告,預估近5萬名漁船船員受影響。
勞基法第84條之1被稱為責任制條款,適用範圍包括保全業、房仲業、航空公司空勤組員和資訊服務業系統研發工程師等67種行業。
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漁船船員納責任制,約有近5萬名受影響。(圖/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納入責任制條款就可排除一例一休、每日工時上限12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改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訂定,不過縣市政府在核備時會考量契約是否損及勞工健康。
勞動部政務次長劉士豪表示,在2017年就有針對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召開過勞動基準諮詢會,當時也已同意,不過內部評估只開放4周彈性工時,且在這4周每天最長工時為12小時,但漁船船員與一般勞工作業特性不同,包括漁船出海到魚群中間勞工都是休息,很難界定工時,最後經勞動部長許銘春向院長報告後,決定將漁業放入《勞基法》第84條之1適用行業。
依農委會漁業署最新統計,遠洋漁業船員有1萬3156人,近洋漁業船員有3萬5134人,若勞動部公告納責任制,共有4萬8千多名船員在適用範圍。不過,勞動部曾表示,若要納責任制,須經勞動基準諮詢會審議,但這次卻用2年前、未公開的會議為背書,遭質疑是選舉考量。
劉士豪說明,諮詢會只是建議性質,行政機關仍可政策決定是否放寬,未公開原因是擔心民眾誤解,不是刻意隱瞞,一定會在適當時機公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