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欣中、凌珮君、陳弘逸/屏東縣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的沙灘車吸引愛冒險刺激的遊客,卻未納管,衍生破壞水土和遊客安全問題。墾管處設阻隔設施和「一車一罰」防堵,業者仍抱著「賭一把」心態攬客,墾管處決定下猛藥,近日將加重取締力道並究辦毀損公物罪。
國家公園外的屏東滿州鄉公所則擬輔導沙灘車業者轉型做生態導覽,管理自治條例本月送代表會審議,預定暑假實施。
墾丁國家公園禁止從事沙灘車活動,業者破壞或避開墾管處設的路障後,帶著遊客在山林間穿梭,造成農路受損並破壞水土保持。 圖/讀者提供
國家公園內玩沙灘車其實是違法行為,無營業登記且未幫遊客投保,一旦摔傷只能自認倒楣。墾管處企畫課長張芳維說,四輪沙灘車無照且駕駛人無需駕照,管理和安全堪慮,目前區內有四家、共約百餘輛沙灘車違法營業。
墾丁國家公園廿八年前就公告禁止沙灘車活動,違者罰三千元,以設柵欄阻隔和取締告發雙重防堵,但業者在利之所趨下和官方玩「捉迷藏」。
墾管處四年前在沙灘車入口設阻隔設施,卻被業者破壞,連同遊客一併開罰的「一車一罰」,業者不會痛。墾管處除將加重取締力道,對破壞或移除阻隔設施將依毀損公物罪送辦,車輛穿越山林破壞水土保持,將依國家公園法「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規定送辦,用刑罰遏阻。
滿州鄉港仔村也有獨特的海岸沙漠,沙灘車和吉普車飆沙休閒順勢興起。六年前一名櫃姐和男友到港仔共騎沙灘車,因轉彎失控摔出致脊椎受傷,她以未附安全扣環和安全帽控告業者過失重傷害,但檢方以肇事責任在男友,對業者不起訴;沙灘車攬客未納管、未投保,衍生破壞海岸林和遊客受傷的賠償責任爭議也浮上檯面。
滿州鄉公所秘書張成森說,已規畫業者轉型生態導覽,去年五月向屏東林管處承租靠海固定路線,輔導業者轉做解說員,試辦一年。另「沙灘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五月送審,包括公司合法、投保額度、戴安全帽、不得駛出路線等均有規範,預定暑假實施。
有廿輛沙灘車的吳姓業者說,過去全盛期一天營業額達五萬元,被開罰一次三千就當繳「保護費」,現在淡季加上疫情,生意清淡,希望政府能比照水上摩托車納管。張姓業者說,被貼上負面標籤後人氣大不如前,樂見轉型導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