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綜合報導
國內家族傳承今年面臨包括2月國內開始施行的財團法人法免稅標準修正、台版肥咖條款上路及免稅天堂開始引進「歐盟三大經濟實質要求認定條款」三大挑戰,都讓國內大小企業過去這些藏身海內外的家族傳承方式,面臨強制公開透明與追稅危機,信託公會建議即早利用家族信託的方式,作為家族財富傳承的重要工具。
國內家族傳承方式不外乎採「財團法人基金會、境外信託、家族控股、家族憲法、成立閉鎖型公司及家族信託」等六大方式,例如高雄陳家、長榮集團等許多家族採用財團法人基金會模式,今年因為財團法人免稅標準修正,公布四大重點包括不得有利益回流或變相盈餘分配、不得買關係企業股票及公司債,同時在董監事與年度收入支出比率改採三級制等等,都影響控股實質力並將受主管機關監督。
家族傳承藏身海內外,今年恐面臨強制公開透明與追稅等危機。 (圖/擷取自pixabay)
同時像台塑王家等使用境外信託更占大宗,但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范瑞華表示,免稅天堂如開曼群島等也開始引進歐盟三大經濟實質要求,包括在境外要有足夠全職員工、當地辦公室及費用支出,另外管理上也要求董事成員要專業且開會有適當頻率,過去開曼只要求書面決議即可,未來不行;或執行業務也必需有獲利並接受監督等,讓國內一大部份利用境外信託的家族傳承面臨申報與管理成本大增問題。更不用說台版肥咖條款,讓不能如實申報未來恐遭雙重課稅等等。
至於家族控股與家族憲法這二大工具,也面臨有股權稀釋或是欠缺法律拘束力等問題,還需搭配一般契約法。公會建議以法人組織結合指揮信託的家族信託方式較具彈性,是最適合我國家族企業的方法。
針對各種傳承工具的問題,信託公會祕書長呂蕙容表示,公會研發了「企業傳承家族信託評估系統」並取得金融專利,輔助信託業者辦理家族信託時,透過分析家族企業規模、跨代傳承次數、信託財產金額、是否設立閉鎖公司等參數進行評估,提供適合委託人的架構。今年並將再就閉鎖公司章程、定型化契約範本、家族憲章及家族辦公室等完備相關運作實務作法供信託業參考,以利台灣企業在地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