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
男女交往時,有「愛情」就夠了嗎?當現實生活面臨和「麵包」的考驗時,你會選擇哪一個呢?一名男網友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案例,女友提出想要合租房子,但他怕「負擔不起」拒絕,雙方陷入冷戰,他問大家該怎麼辦?一票網友看了以後紛紛搖頭:「建議換女友」。
男網友在《Dcard》論壇PO文「因房租問題快分手了」,他表示自己月薪6萬、房租5千,女友月薪3.5萬、房租9千,但女友若當月要繳保險費時,薪水就不夠用,他會幫忙分擔一半房租及給女友6千元餐費,近日女友提出想要一起合租一間租金1.6萬的房子,他不遐思索地拒絕並回女友:「我怕到時候還要Cover妳的房租,我會負擔不過來」,沒想到女友當場翻臉。
男網友寫道:「女友就認為我覺得她是一個很糟糕的人,儘管我後面跟她說我沒有覺得她很糟糕的想法,我真的只是怕我真的會負擔不過來,還是沒辦法哄好。」目前女友已經2天沒聯絡了,他上網問大家該怎麼哄女友,「真的是我沒有同理心嗎?還是女友太敏感?後面如果又在討論到這個話題怎麼回才比較好?」
許多網友看了以後認為女方理財觀念差,網友說:「妳女友有問題吧,買保險也要看自己能力多少,買多少的保險」、「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你根本不需要cover她這些欸,她要自己學會規劃,不然慘的是你」、「她目前的狀況都應付不過來還租更貴的房子」、「薪水3分之1都要繳房租,扣掉日常開銷根本存不了錢吧」、「這種女的認真要繼續在一起?做自己能力所及的事很難嗎」。
還有網友建議他換女友「分手...這個不是另一半,是無底洞,賺得少無所謂,但金錢支配明顯有問題」、「勸你快分手,這種事只會越來越嚴重,她付不起責任,還怪你沒同理」、「能快止損就止,很明顯金錢觀不同了,還不能溝通」、「5000(自己房租)+4500(負擔女友一半房租)+6000(給他生活費),怎麼算都是你已經在幫她cover房租了」、「你可以找一個懂得惜福感恩有情商還能互相的女生,而不是搞不清楚自己幾斤幾兩的玻璃心情勒鬼」。
不過也有人建議他可以和女友一起租便宜一點的房子,或者申請租金補貼,網友寫道:「兩個人合租9000比較實在」、「你們可以申請租補啊,假設一個月1.6萬,按新北就好,一個月1.6萬-3500*2人=4500/1人,這樣其實蠻少的,只是容易吵架,除非你們兩個心態都很佛。」
114年度青年租金補貼於113年10月1日上午9時開放申請,時間只到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補貼對象限制的家庭年收入放寬至137萬元,凡是在新北市符合年齡、收入條件者皆可適用,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單身對象補貼3500元,可透過線上或紙本郵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住宅發展科,詳情可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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