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蓬生/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為改善過去道路闢建缺乏「人本」通行設計,去年盤點全縣各地都市計畫區內的學區、醫院、圖書館及易肇事路口路段,向中央爭取改善工程,已獲核定補助1億5050萬元,縣府將優先針對苗栗、頭份等7鄉鎮市共23處危險路口及苗栗、頭份共6處路段進行改善,將增設角隅空間串聯既有人行道,並設置無障礙坡道及行人專用號誌,以營造人本交通環境,各項工程預計在明年底前陸續完工。
縣府工務處指出,以往道路闢建缺乏人本通行設計觀念,導致道路服務品質不足、對行人安全及行車安全都不夠友善,容易衍生各種交通事故,縣府去年盤點各鄉鎮市都計區的學區、醫院、圖書館及易肇事路口爭取改善工程,其中苗栗、頭份各有8處,通霄、苑裡各2處,後龍、卓蘭、造橋各1處,共計23處危險路口將優先辦理改善;此外,苗栗市有5處、頭份市1處路段也將進行改善。
工務處分別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補助,已獲核定辦理「苗栗縣學校、醫院、圖書館及易肇事路段周邊路口行人空間改善工程」及「苗栗縣頭份及苗栗市行人空間及周邊路口改善工程」,為降低施工造成民眾困擾,23處將改善的路口劃分為苗栗工區、頭份工區及其他鄉鎮共3大工區依序施工,苗栗工區8月26日已辦施工前地方說明會並於9月開工,頭份工區10月14日將辦施工前說明會,預計11月底進場,工程預計明年7月底完工;苗栗縣頭份及苗栗市行人空間及周邊路口改善工程預計12月發包,明年12月底前完工。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透過這次計畫將提升苗栗縣行人空間的便利性、降低路口肇事率,並建置都市無障礙系統,縣府並將針對目前既有道路功能及環境進行整合,提供民眾舒適、安全、便利的都會道路服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