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懿慧╱即時報導
去年起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辦法開跑,只要幫符合規定的員工加薪,就可抵減營所稅。但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認為,去年一例一休上路,使企業成本大增,再加上最低稅負制的規定,要讓企業幫員工加薪「難」。
《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規定,中小企業若幫員工加薪,可以針對加薪的部分,報稅時按130%來加成抵減營所稅,優惠適用期間到今年12月31日。林志翔舉例,若中小企業願意替基層員工加薪10,000元,企業在報稅時,就可以列報13,000元。
而此法的「員工」僅限本國籍、不含約聘人員,且每個月固定薪資為五萬元以下;加薪範圍則不包括法定基本薪資調整,以及員工的加班費。
林志翔認為,台灣中小企業提供的就業機會約佔78%,若可用此機制幫基層員工加薪固然美好,但有兩大原因會讓此機制失去誘因。
第一是去年剛上路的一例一休,林志翔說,中小企業的雇主在一例一休後,疲於應付生產排程、安排員工出勤休假等,已經「焦頭爛額」,更何況加班費用成本大幅增加,使得雇主現在也無力替員工加薪。
另外,政府立法讓中小企業能夠抵減營業稅,但之後馬上要在申報最低稅負時加回來,林志翔表示,假設營利事業稅前所得為100萬,就需繳納17萬元的營所稅;但若適用加薪租稅優惠,仍需依最低稅負12%繳納12萬元,省稅效率僅5萬元。
林志翔表示,若政府的租稅優惠不夠「大器」,要吸引中小企業替員工加薪,恐怕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