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熙文/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我國產業,企業放無薪假人數也創下新高,但依規定雇主仍須給予勞工基本工資。據了解,有部分交通觀光業者就以「特殊事假」的名目讓勞工請假,以規避相關薪水支出。而在政府推出的紓困方案中,經濟部雖明文禁止獲紓困企業給勞工放無薪假,交通部所提的紓困辦法中卻查無相關規定,恐成漏洞。
根據勞動部統計,今年3月底實施減班休息(放無薪假)的人數攀升至近8千人,創下8年來新高。勞動部長許銘春更進一步指出,若疫情延燒到第3季,減班休息人數一定會破萬;一旦燒到第4季,不排除減班休息人數會超過2萬人。不過就算有企業給勞工放無薪假,依規定企業仍要給予勞工基本工資。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各行各業,國內無薪假人數也屢創新高。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其實,立法院3月中三讀通過紓困預算時,在野黨即呼籲應限制獲紓困的企業不得裁員或給勞工放無薪假。
經濟部從善如流,在「經濟部對受 COVID-19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6條中規定,「受影響事業於貸款期間, 不得減薪或裁員...另透過減班休息不支薪或僅支付基本(固定)薪等方式,視同變相減薪或裁員。」要求獲紓困貸款的企業不得給勞工放無薪假。
不過,在「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中,卻疑似無獲紓困貸款企業不得放無薪假的規定,僅在12條裡指出,「主管機關對民用航空運輸業維持正常營運資金之融通貸款利息得予以補貼...利息補貼期間融通貸款應優先支付員工薪資。」
因此部分交通觀光企業,早已公告「特殊事假暫行辦法」,強調「特殊事假」期間不給付工資,但年資照計,勞保、健保、團保和勞退等繼續加保;有企業則推出「特殊假」或「疫情假」,同樣不予勞工給薪;有企業則開放員工申請「特別留職停薪方案」,恐成制度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