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弔詭的台灣房市,買賣房子什麼時候變這麼難?當許多人買不起一間可以自住的房子,結果卻有很多有錢人用現金買豪宅,實在令人不勝唏噓!當然對部分人來說,就是因為買賣房子有利可圖,只要有能力的人都會來參一咖當投資,大家都說賠本的生意沒人做,但可不代表這種事情不會發生!
稅務專家陳俊宏表示,他近日就處理了一件賠錢賣房的案件,該消費者當初跟建設公司買預售屋的價格是1300萬,而後因小孩大了,便再買了一間3房物件,並將舊屋以1400萬賣掉,看似賺了100萬,但其實並不然。
陳俊宏指出,該消費者當初購房時,除了預售屋的價格外,還付了仲介服務費、土地增值稅、契稅,以及高達100多萬的裝潢費,諸如此類的開銷加起來,實際上是高於原PO賣出的1400萬的!
陳俊宏老師也提醒,像這種房產交易損失的民眾,務必要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或者財產交易所得稅時,將自身損失的詳細部分列出來,這樣依照現行法定規定,這些損失項目在未來3年內,若你有其它房產交易所得時,是可以扣抵應繳稅費的!
想了解更多相關折抵資訊的民眾,務必收看最新一集的好房網TV「《有事請找我》這什麼世道!賣屋沒賺 不能不報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