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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娃娃法官」 未來法官、檢察官要先過五關

#政策 #司法改革 #法官 #檢察官 #司法官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為減少外界批評的「娃娃法官」,司改國是第四分組會議昨天做出多項重大決議,包括強化法律人的養成與考訓、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未來審、檢、辯將採三合一考試,通過者先取得律師資格,未來要當法官、檢察官得先過「五關」,且有淘汰機制。

司改國是第四分組會議昨天做出多項重大決議。(圖/聯合新聞網)

會中決議,法律專業資格取得應一體化,先通過考試後,由國家負擔一年的以實務機構為主的培訓,通過後取得律師或其他法律工作資格;再依需用名額及成績、志願分別進行法官、檢察官口試,錄取者分發為候補法官、候補檢察官。在五年的候補期間,不能以自己名義辦案,其中二年要到包括NGO等院檢以外的國內、外機關團體歷練。候補期滿,再遴選一定比例任用為試署法官、檢察官。

委員林常青在會議一開始就指出,現在的法學教育不均衡,太偏重法條解釋,缺少法邏輯、跨領域知識;司法官特考及格人數裡,廿一歲至廿五歲者占七成,讓民眾質疑能力不太夠。他指出,法律人不只審、檢、辯三方,還包括公司的法務、法制人員等,分組認為,只有強化法學教育,「樹頭站得穩」才「嘸驚樹尾做風颱」。

現行制度是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只要考上司法官特考,經過兩年在司法官學院的訓練,合格結訓就可分發擔任法官、檢察官;雖然有五年候補法官規定,但仍常被批評缺乏對其他機關工作的認識及社會歷練。

有委員指出,司法為人詬病,因司法官無法將心比心;目前司法官第五十七期九百七十七小時的受訓內容,只有十六小時有關人文素養,還分散在電影、舞蹈、畫作等藝文活動,這樣子能對司法官學員有什麼影響。

籌委李念祖也贊成「三合一」制度,他說,律師事務所養成新的律師,若無資深律師帶領,當事人面對的也將是毫無經驗的律師,律師也應該歷練。

法官學院院長周占春、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王照宇昨天也都以專家身分與談。昨天分組會議也建議教育部、法務部和司法院、考試院聯合召開「改革法學教育」的全國性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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