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羅力元/整理報導
報稅季將至,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個人買賣房屋或土地,若是自住,且出售的前一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無論是「大換小」或「小換大」都可申請「重購退稅」。
報稅季將至,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圖/好房資料中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在《經濟日報》上提醒,買賣房屋或土地無論「大換小」或「小換大」都可使用重購退稅,其中小換大可全額退稅,大換小則是比例退稅。
楊建華表示,個人買賣自住房屋、土地,已完成辦竣戶籍登記,且自住房地出售的前一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無論是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差距在二年內,均可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優惠,但該重購的新房地在重購後五年內,只可供自住使用,不可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楊建華指出,「以小換大」與舊制相同,可全額退稅,大換小則是比例退稅。
財政部網站上也詳列出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綜合所得稅優惠資格,出售或重購房屋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登記的、須為自用、已先繳納財產交易所得的綜合所得稅、出售自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及先購後售也適用、重購自用住宅的房屋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