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桃園報導
中油桃園煉油廠年初發生爆炸,地方緊盯遷廠進度,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昨天說,兩年內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並訂定5年落日條款,煉油廠須在5年內停止煉油、10年內關廠,煉油廠「先關後遷」,否則就是非法使用,得連續罰。
桃園煉油廠設廠迄今41年,廠區橫跨桃園、龜山與蘆竹區,周邊行政區人口多達70萬人,地方多次要求遷廠,15年前時任經濟部長林義夫曾簽遷廠協議卻跳票,年初爆炸意外後,市長鄭文燦公開要中油在10年內完成遷廠。
桃園煉油廠1月底爆炸火警,遷廠議題再度浮上檯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市府昨天在市議會臨時會專案報告煉油廠遷廠期程、選址事宜,市議員謝彰文批評煉油廠設廠期間公安、汙染層出不窮,宛如不定時炸彈,遷廠評估始終都是紙上談兵。市議員林政賢也說,市府要有強力作為,否則意外將再度上演。
立委陳學聖表示,鄭文燦研議啟動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要中油10年內要遷廠,質疑「都市計畫實質內容為何,有無把握?」當年行政院長郝柏村夜宿高雄煉油廠,允諾20年後要關廠確實做到,桃市府若不想跳票,應該要有期程表。
都發局長盧維屏進一步說明,中油目標先建後遷,但他認為覓地建廠不確定性高,市府主張「先關後遷」,將著手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讓現有特種工業區降級為產業園區,並訂5年落日條款。
盧維屏說,「先關後遷」掌握權在市政府,2年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加上5年落日,相信煉油廠移轉能有充足時間。
中油桃園煉油廠若關廠有無油源短缺危機?桃市府評估,內需油源有限,桃園廠產品出口居多,中油須認清遷廠的必要性及早安排,絕對會給中油充分的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