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河名/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去年底在年終記者會宣示,今年將啟動研議台灣行政區重劃。據了解,行政院下周四院會將討論「行政區劃法」草案,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這項法案已經推動一、二十年,草案也在歷屆立法院多次進出,如今又出現立法的一道曙光。
不過,行政院版「行政區劃法」草案,並非著眼於縣市合併,而是因應民主法治意識高漲,一改過去由上而下、中央行政機關片面決定行政區劃的方式,在配合國土整體規劃前提下,納入縣市政府及公民意見,建立尊重民意、民主多元、也更公平合理的行政區劃程序。
行政院長賴清德去年底在年終記者會宣示,今年將啟動研議台灣行政區重劃。(圖/聯合報資料照)
賴清德今天透露,為了均衡城鄉發展,行政院提出3項工作目標,其中之一就是推動「行政區劃法」,但此法並非為縣市合併,而是因部分鄉鎮人口少於1萬人且不斷減少,提供縣市長調整縣市的鄉鎮或行政區,讓經營治理更有效率。
賴清德今出席「『明日城鄉.一起共好』前瞻城鄉建設高峰會」時表示,長期以來台灣建設重北輕南,人口集中都市,同時面臨全球化趨勢及少子化危機,行政院提出3項工作目標,以均衡城鄉發展:第一是非直轄市地方政府的副局處長及科長職等比照直轄市,使非直轄市可留住人才;第二是推動「行政區劃法」;第三為解決少子化問題,行政院將提出友善育兒環境政策,盼改善直轄市與非直轄市的社會福利落差問題。
賴清德說,他曾親自拜訪考試院長伍錦霖,表達希望非直轄市與直轄市同一職務的公務員具有相同職等,考試院會10日已通過「非六都縣市公務員職務列等調整」案。
至於縣市行政區劃,包括屏東縣等許多縣市都出現鄉鎮市、區里人口落差懸殊問題,亟待行政區域整併;但要整併鄉鎮市層級,難度遠高於村里合併,往往超出地方政府的能力範圍,只能轉而期待中央主導。
內政部長葉俊榮曾在立院答詢表示,現在推縣市合併,時機不對,且不適合;「行政區劃法」草案不是著眼於縣市合併或升格,而是處理怎麼調整的程序問題。他舉例,如果地方政府有企圖心,要調整縣市底下的鄉鎮市或區里,若沒有程序規定,可能無法推動,因此確實需要「行政區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