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志成/台北報導
因應明年起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給,退休公教人員若要出國,需要向所屬機關報備以配合政府每月查驗,否則恐面臨月退休金停發。
退休公教人員若要出國,需要向所屬機關報備以配合政府每月查驗,否則恐面臨停發月退金,引起教師不滿。圖為全國教師工會與各教師團體到總統府前抗議年金改革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對此,不管是現職或退休教師,昨天都很生氣,痛批「政府把公教人員當假釋犯」、「現在是戒嚴了嗎」,他們反對這項新規定!
新黨青年軍侯漢廷,前幾天在個人臉書貼一封網友爆料,某學校發出一份通知給退休老師,因為月退休金從半年領改為月領,每月1日入帳,退休老師若要出國必須事先報備,並提供出國行程或相關證明,回國後也要主動與學校聯繫,否則月退休金暫時停發。
「出國要申報?不申報就停發退休金?戒嚴時期都不至於如此!」侯漢廷氣憤的說,不論人民去哪裡,都沒有提供行程或證明的義務,講難聽點,「我要去外國紅燈區,不想提供證明不行嗎?」、「難道要拿保險套來當證明?」
「把退休老師當成假釋犯,才會要求要定期向主管機關報到。」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說,退休老師出國還要向學校報備,這簡直跟假釋犯的待遇一樣,讓老師覺得「相當不舒服」。
今年二月甫從高雄中路國小退休的老師劉亞平說,任何人進出國門,入出境管理局都可以查得到,實在不解為何退休老師出國還要事先報備?他認為,「民進黨把軍公教當賊」,這跟威權國家沒兩樣,讓人以為還在戒嚴時代。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呂易芝表示,退休公務人員自92年起、退休教育人員自96年起,就訂有出國查驗機制,每次退休金發放前,發放機關都會跟退休人員聯絡,確定人在台灣後,退休金才會入帳。
呂易芝指出,以前月退休金每半年發放一次時,公教人員出國,政府每3個月查驗一次,即使聯絡不上,但當時可能不是入帳時間,所以不會立即停發月退休金;現在改為每月查驗後,退休公教人員如果出國未事先報備,發放機關又聯絡不上當事人,當月退休金就會暫停入帳,等之後聯絡上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