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臨時工吳姓男子9日中午在西屯區環中路三段某工地3樓綁鋼筋時,疑手滑不慎跌落到地面,警、消獲報到場時,吳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不治,檢方10日會同法醫、家屬相驗,初步判斷吳是因頭部重創致死,但檢方仍指示採集檢體,確認吳有無服用其他藥物、或酒精,釐清死因。勞動部中區職安中心調查,包商施工時未設護欄,工人也沒有安全帶,認定業者涉有疏失,將依違反職安法開罰3至30萬元。

據查,吳姓男子(30歲)昨天是他到西屯區環中路三段的工地上班第二天,即傳出墜樓意外,勞動部中區職安中心昨天獲報後前往調查,發現吳在綁鋼筋的地點為該工地三樓處,距離地面約10公尺,雖然該工地有做護欄,但高度低於吳的施工位置,等於吳在施工時,是沒有任何護欄確保安全,另外聘請吳的林姓包商,也未要求吳施工時綁安全帶等防護設備,導致吳疑施工時手滑,不慎跌落地面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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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吳姓男子9日在西屯區環中路二段工地綁鋼筋時,疑手滑不慎跌落10公尺至地面,送醫不治,全案10日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因。記者陳宏睿/翻攝

勞動部中區職安中心表示,全案經調查後發現,聘請吳的林姓業者屬於第三包的包商,上面還有原事業單位的營造商與承攬單位的鋼筋業者,將先依法對營造商與鋼筋業者,以違反職安法開罰3至30萬元,另外林涉有刑法過失致死罪,基於刑事罰優於行政罰原則,將待刑事偵辦確定後,再決定是否開罰林,避免一罪二罰。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市政所今天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因,雖然吳的醫院診斷報告有提到吳的頭部有重創、顱內出血等傷勢,因傷重不治,但檢方為求謹慎,仍指示採集檢體後,確認吳在工作時,是否有服用藥物、酒精,以釐清案情,尚未開出死亡證明書,全案暫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