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妍庭/嘉縣報導
嘉義縣申請文化部經費,花了950萬元整修90年前從德國製造出產、編號650蒸汽火車頭,卻因為蒸汽火車頭需靠燃煤來產生動力,恐怕違反《空氣汙染防治法》,修復後僅去年11月11日上路1天就熄火,文化部計畫修正《文資法》讓文化資產活化勿淪為裝飾品,但何時過關仍在未定之天,見證台灣糖業發展史的國寶級火車頭要常態上路,還有得等。
嘉義縣政府花費950萬元整修的編號650蒸汽火車頭,去年11月11日在蒜頭糖廠復駛,可惜受限環保法規,上路1天就熄火。(中時)
蒜糖文化園區經理黃立博表示,只要法令能解套,縣府又做好未來規畫或資產移轉,台糖會盡量配合,希望未來周末或國定假日安排固定班次讓650蒸汽火車頭上路載客,重現風華。
編號650蒸汽火車頭原本在高雄糖廠服役,退役後一度流落在外,15年前由台日鐵道交流促進協會會長伊藤一己回贈給台灣,幾經波折,基於對伊藤的承諾與文化資產的保存再利用,在嘉義縣副縣長吳芳銘主導下,文觀局爭取到文化資產局經費進行研究和修復,花了2年整修,2017年11月11日終於讓老火車頭在蒜頭糖廠復駛,但為期僅1天,這台號稱「蒸汽火車界的賓士」被閒置在蒜糖機車棚近2個月。
文觀局長許有仁表示,老火車頭雖已有台糖公司願意接管營運,但要常態性復駛,須文化部或環保署同意以專案個別處理,才有辦法實質解套,目前文觀局積極跟中央爭取配套,或在《文化資產保護法》框架下,提保存因應計畫,想辦法讓老火車常態性行駛。
文觀局文化資產科長林君徽透露,文化部和環保署曾召開過相關會議,除針對一次性行駛可專案申請外,文化部計畫朝《文資法》的修正,讓文化資產把空汙法排除在外,由於蒜糖本身就是縣府登錄在案的文化景觀,一旦修法通過,未來650蒸汽火車頭可透過重要元素的指認,獲得保護身分。
在法規未解套前,這部蒸汽火車頭即便已修復卻無法常態行駛,讓鐵道迷相當失望,再者因糖廠長達一甲子沒有具開蒸汽火車執照的駕駛,目前嘉義縣府計畫先向文資局申請專案經費,培訓專責駕駛員,讓未來,一旦650蒸汽火車頭因修法解套後,能夠順利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