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綜合報導
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國產署今(30)日表示,已協助各地方政府完成撥用25處國有土地、三處國有房地,土地總值(核撥當年公告土地現值)共計近174.5億元。
25處國有土地分布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和台東縣六縣市。
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國產署已協助各地方政府完成撥用25處國有土地、三處國有房地。圖為林口選手村社會住宅全景圖。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以台北市處數居多,有11處,面積4.83公項,分布在松山、萬華、文山、大同、信義、中山區。另一處房地房屋戶數有三。土地總值高達120.3億餘元,居冠。
25處國有土地面積則以新北市最大,占地4.84公項,分布在中和、三重、三峽區,另有一處房地,房屋戶數七。土地總值近28億元。
桃園市有四處國有土地,分布在中壢、蘆竹區,面積3.77公頃,土地總值近14.5億元。
台中市有三處國有土地,分布在大里、西屯、北屯區,面積4.37公頃,土地總值近10.2億元。
高雄市一處國有土地,分布在燕巢、苓雅區,面積0.1公頃,另有一處房地,房屋戶數27,土地總值1.2億餘元。
台東縣一處國有土地位於台東市,面積0.22公頃,土地總值1,959.3萬餘元。
國產署官員強調,25處國有土地、三處房地中,有七案土地屬無償撥用,不過近二年儘量以無償撥用方式,大幅降低地方政府用地成本。
行政院長賴清德5月底聽取內政部報告「社會住宅政策推動情形」後,指示各部會繼續積極盤點待活化的房地資源,以儲備社會住宅所需用地。
國產署已配合篩選73處國有土地,面積27.74公頃在6月間提供內政部營建署盤點評估作社會住宅用地,營建署已轉請各地方政府評估。
國產署表示,截至目前保留105處國有土地(含前述篩選的73處國有土地)及一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46.84公頃,房屋一戶)供各級社會住宅主管機關評估興辦社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