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韓化宇╱即時報導
Uber 今(27)日表示,跟合作租賃車業者合作的營運模式是兩年前和交通部商討出來的創新、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這個營運模式成功替 10,000 名平台代僱駕駛及其家庭帶來更高收入、為超過 200 多家中小型租賃車業者增加更多生意,更滿足了 3 百萬名 Uber 忠實用戶日常的交通需求。
然而,交通部於 2 月 21 日公布小客車租賃業法規修正,隨後展開為期 60 天的諮商期以蒐集意見和了解對各方的影響。遺憾的是,平台代僱駕駛、租賃車行、廣大的消費者、Uber 和其他平台業者皆被排除在所有的商討會議之外。儘管未獲邀請參與討論,大家還是持續努力透過陳情抗議、連署和媒體管道表達意見。
交通部要求變計程車 Uber say No
Uber 強調,今日是交通部所設定的 60 天諮商期最後一天,過程中我們不斷呼籲政府一起與所有人尋求一個共贏的方案,我們認為目前的情況離公平的解決方案還相距甚遠。
近日,交通部對外發出的指導方向是希望 Uber 登記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儘管 Uber 的科技能幫助計程車提供更安全、更有效率的運輸服務,也能為駕駛帶來更多收入;但 Uber 自始至終都是科技公司,我們沒有要登記成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Uber說:「現階段 Uber 的服務和營運照常進行,沒有任何改變。我們認為此時是台灣政府尋求改變的最好契機,讓台灣計程車及網約平台服務的相關法規與時俱進,並且接受創新科技,為大眾提供更好服務,也舒緩計程車經濟困境。在 Uber 營運的許多城市中都顯示 Uber 可以與計程車共存、共榮,這是不爭的事實。」
Uber 指出,儘管諮商期已結束, Uber 仍會持續為 1 萬名重要的平台合作代僱駕駛、超過 200 間的合作租賃車業者以及 3 百萬名忠實用戶努力尋求共贏的結果。
Uber呼籲政府聆聽並回應大家的意見,並邀請所有相關利益關係人參與後續的討論,一起找到共贏的結果,讓計程車與 Uber 一起服務大眾,讓創新可以帶來更多經濟成長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