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星君、吳姿賢/連線報導
苗栗縣議會10日三讀通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創全國首例。條例經跨黨派議員討論後,恢復縣府提出的較嚴苛版本,只要土地開發超過1公頃、闢路超過1千公尺,在設計規畫階段就要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友善環境的工法。
10日通過的版本是議會國民黨團、改革連線與民進黨團共同協商版本。苗栗縣長徐耀昌說,苗栗是全國第一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縣市,未來可作為農委會訂定保育類動物石虎專章參考;議員曾玟學說,未來每5年通盤檢討「這是石虎保育的起點不是終點」,會讓法案更趨完善。
跨黨派協商後,苗栗縣議會昨天終於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審查一波三折,縣府去年5月第一次送議會,議會審查小組以阻擋開發為由退回;今年6月縣府第二次提交議會又被退回。占多數席次的國民黨議員因此在網路上被罵翻,後來又發生多起石虎路殺,國民黨團在這次會期主動提案,民進黨團及無黨議員組成的議會改革連線則提出另一版本。
兩版本送進審查小組討論,議員在「石虎棲地」取得共識,改為「石虎可能出沒區」;爭議較大的「開發面積」與「拓寬道路長度」,國民黨團原提出以2公頃以上、新闢道路長度3千公尺以上、預算1億元以上公共工程,最後改為縣府版本「1公頃」與「1千公尺」。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表示,議會最後通過版本和縣府原先提出的差不多,卻把鼓勵私有土地主動進入這個機制的規則刪除,相當可惜,但「遲到總比不到好」。
目前全國石虎不到5百隻,加強保育,林務局7月在苗栗通霄、南投中寮試辦「友善石虎生態服務給付」,種植友善農地、社區巡守棲地、通報家禽危害等三項目可獲獎勵,並架設紅外線自動照相機確認石虎蹤跡,試辦成效佳,明年將擴大到台中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