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星君/苗栗報導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三度送縣議會,議會改革連線成員與民進黨議員、國民黨團,各提一個版本,日前一讀通過。議會26日下午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全程開放旁聽,議員們經逐條逐字討論,歷時3小時,將兩版本合一成共商版本,送議會二讀。
國民黨團版本由議員韓茂賢提出,議會改革連線成員與民進黨版本,由時代力量議員曾玟學等人提出,兩版本差異在國民黨團的版本不提石虎棲地。雙方對縣府興辦工程開發公里數與面積,也各有不同想法。
國民黨團版本提案人議員韓茂賢(左)與時代力量議員曾玟學,雙方各退一步,完成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版本,將送大會二讀。 圖/記者劉星君攝影
討論後,國民黨團願意在條例加入棲地概念,加入「本縣石虎可能出沒地區」字眼。開發限制公里數與面積部分,韓茂賢主張「開發面積兩公頃以上或新闢、道路長度為3千公尺以上」;曾玟學主張「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千公尺以上」。雙方最後各退一步,達成「本府進行開發面積1.5公頃,道路長度2千公尺以上,應在規畫初期及施工階段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
26日會議開始,審查小組成員之一的國民黨議員徐功凡喊話,應撇開意識形態,將兩版本合為一,提出一個縣議會版本,強調「大家都是愛石虎」。經逐字、逐句斟酌討論,3個小時後推出共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