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台北報導
北市公宅搶手,中籤率屢低於10%,卻遭議員、監察院披露暗藏「潛規則」,包括保留給當地區里民優先申請的「睦鄰戶」,以及父母、配偶等雖有房,但申請前先「分戶」,就可參與抽籤,北市都發局多次檢討後放寬睦鄰戶規定,仍維持這兩大機制。
監察院去年指出,公共住宅常被視為鄰避設施,各縣市政府提出「睦鄰戶」,降低反對抗爭聲浪,其中北市保留30%,導致「睦鄰戶」中籤率過高,壓縮外縣市移居就學、就業者分配權益,要求市府檢討。
興隆公共住宅2區。(台北市都發局提供)
國民黨議員王鴻薇同樣質疑,北市府訂定公宅抽籤機制,限定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須「無自有住宅」,但健康公宅抽籤前,當地辦理「分戶」民眾暴增17倍,只為取得抽籤資格,毫無公正性可言。
都發局表示,「睦鄰戶」仍有必要性,30%比率維持不變,但放寬條件,未來「設籍北市、在地就業」民眾,即可納為「睦鄰戶」。
都發局以健康公宅為例,若民眾設籍台北市,只要工作地點位於公宅的行政區松山區,或周邊鄰里,即符合「睦鄰戶」條件,新制將適用後續招租的新公宅。
至於「分戶」爭議,都發局指出,設籍北市的年輕人仍有出來打拚、生活的需求,為鼓勵自立,決定不多做限制。